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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男子侵入移动网站盗卖吉祥号获刑11年

来源:233网校 2008年7月25日
  298万,这是温州一连号9个“8”的靓号的挂牌出售价格。这些手机靓号的价格,虽然并非都是这样的天价,但仍是价值不菲。这不,一名叫贺某的男子,就打了这些号码的主意,他用自己的电脑技术,侵入长沙移动的内部网,将该公司的34个吉祥手机号码,先后售卖,获利23万多元,事情败露后,贺某被一审法院判处11年有期徒刑。但贺某的辩护人认为,移动电话号码是电子代码,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物的价值,因此不能成为盗窃犯罪的侵害对象,目前他们已经提出了上诉。   
  30多个靓号卖了20多万 
  13*****8888,售价1万8,13*****9999售价1万6,这是长沙某网站开出的一些手机靓号的售卖价格。 
  株洲男子贺某,也做过这样的靓号销售生意,不过他手里的号码,都是其从移动公司“黑”来的。 
  大学毕业后,贺某到其父亲经营的移动公司长沙某代办点帮忙维护计算机。在此期间,他有机会接触到长沙移动分公司的局域网,并利用自己的电脑技术,取得了该公司高级别权限人员的工号密码,然后利用这些工号非法进入长沙移动分公司业务管理系统。 
  贺某随后通过QQ聊天对外兜售长沙移动分公司尚未出售的手机“靓号”。“靓号”卖出后,便将买家的个人信息填入长沙移动分公司业务管理系统中所选号码的信息栏内,然后买家即可凭本人身份证到长沙移动分公司的营业厅办理手续获取该号码。 
  当然,这些靓号的价格都不秀气。 
  自2006年5月至2007年7月期间,贺某将用户名为“长沙移动通信分公司”的34个移动号码秘密盗出。其中,将13个号码卖给董某,获利69100元;将19个号码卖给申某,获利16万3千多元(另留有两个自用)。另外,贺还修改数据将部分号码赠送话费套餐,造成移动公司损失人民币146200元。 
  长沙移动在发现异样后报警,之后,贺浮出水面。 
  庭辩 
  关于损失调账挽回的损失是否要计算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贺新提起公诉。 
  辩护人:在法庭上,贺某的辩护人提出,移动公司调账挽回的损失,不应计算在损失部分里。 
  公诉人:贺某将移动电话号码及电话所含的话费资费进行非法销售,移动公司发现被盗通过调账挽回了部分尚未被消费的话费资费损失,但这仍然是贺新盗取的话费资费的一部分,应当认定为贺盗窃犯罪的数额。 
  关于号码手机号是否属一般财物范畴  
  辩护人:本案的犯罪对象不是移动吉祥号码,而是移动电话资费,移动电话号码是电子代码,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物的价值,不属于刑法范畴的财物,因此不能成为盗窃犯罪的侵害对象。 
  公诉人:移动电话号码虽然不能以一般财物的价值来计算其价值,但是,它有市场交易的过程,与一般财物一样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判决 
  认罪态度好判刑11年 
  日前,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之后认为,移动电话号码虽然不能以一般财物的价值来计算其价值,但移动电话号码必须依法由客户与移动营运商通过签订合同,支付资费等国家法律规定的市场交易的方式来取得和使用,同时移动运营商和客户之间进行的移动电话号码的取得和使用的市场交易行为和客户对移动电话号码的合法取得和使用,与一般财物一样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公共财产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对其犯罪的指控成立,对其行为应依法予以惩处,对其盗窃犯罪所得的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考虑到被告人认罪态度好,能积极退赃,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考试大编辑整理 
  贺某不服此判决结果,目前已提出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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