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框架】【考点解析】1.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 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募集设立 由发起人认购公司
【知识框架】【考点解析】1.公司的法人性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体表现为: 独立名义 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种民事活动及诉讼等
一、超级动产抵押权(购置款抵押权)分类内容概念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设立基础动产原所有
一、普通抵押权【设立】分类内容抵押合同要式合同书面合同(民法典 400 条)流押(流抵) 条款【新法规定】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
一、预告登记分类内容法条《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 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交付】现实交付辅助占有交付 指令交付虚拟交付 (观念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 指示交付通过改变观念实现物权变动 避免交易繁琐,简化交易程序拟制交付交付提单、仓单——物权凭证&nbs
【诉讼时效期间及起算】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 3 年,起算点为法律明文规定。合同约定清偿期约定清偿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约定宽限期: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分期履行的: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没有期限的:债
【诉讼时效的特征】①属于法律事实(状态)②法定性。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③强制期间。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
【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分类内容行为人无代理权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须有使相对人相 信行为人具有代 理权的事实或理由①行为人角度:即其事实没有代理权,但其具有代理权的外观,
【无权代理的情形】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广义的无权代理,广义的无权代理包括有权利外观的代理(表见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
一、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将自己意欲实现某种私法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点拨】分类内容概念是民事行为能力适格之表意人,将自主形成的效果意思表达
【宣告死亡】分类内容构成要件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普通期间为 4 年,起算点为“失去音讯之日”,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则从 “战争结束之日或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计算意外时间的特殊期间为 2 年,起
【宣告失踪】2020年法考全真机考系统,还原法考机考、考场胸有成竹!考前刷题提分法宝!【法考全真模考系统>>点击进入】更多课后练习刷题:法考[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章节试题]免费在线
【监护】类型主体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成年人的监护人成年人的监护人主体当然的是监护人监护人:父母——父母离异,监护关系不受影响——父母离异之取消监护情形:对被监护人犯罪、虐待、明显不利(经过人民法院自由裁量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分类内容起止时间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出生、死亡 时间的确定【推定】出生证明、死亡证明>户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一、权利的含义主体享有的法律上的利益,法律作为后盾予以保护,即为法力说二、权利分类民事权利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分为不同的类型,属于民法基础知识,其中“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民法调整的范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不调整的范围:①公法关系
物权变动是民法复习的重中之重。可以说法考民法80%的真题中都有物权变动的身影。物权变动连接民法两大核心内容——物权法和合同法,其地位不言自明。本篇讲解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常考考点,我们为大家准备了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法考复习是场持久战,如果前期的基础概念没有扎实掌握,就会对中后期的复习备考造成很大的影响。本篇,我们汇总了民诉法总则部分的重要基础性知识,快来收藏背诵吧~民诉法基础概念汇总(分则部
行政法学习方法丨法考备考交流群:826561625第一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高分速看!2019年法考行政法思维导图: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行政主体珍藏笔记!2020年行政法高频考点:行政主体第三章 公
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2019年法考民诉法知识点: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2019年法考民诉法高频考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2019年法考民诉法知识点:民事诉讼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