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条件①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犯罪程度;(具有暴力倾向以及主动攻击意识的精神病人)②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③有继续危害社会
一、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刑罚内容人民法院无罪、免除刑罚的判决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口诀:要钱要命无罪免罚监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公安机关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余刑 3
一、办案原则1、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2、不公开 审理原则①被告人不满 18 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但经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到场代表的人数和
一、适用条件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 2、获得被害人谅解; 3、被害人自愿和解;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5 年内未曾故意犯罪二、适用案件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
一、适用范围对在境外的被告人①第 291 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
一、死刑复核死刑复核程序特点1、审理对象特定——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序是两审终审的例
一、申诉与上诉区别 申诉上诉主体①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②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法院应当审查 处理。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提醒】只
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对比内容简易程序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基层人民法院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被告人认罪 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 口诀:基层事证两无异基层人民法院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
一、二审程序的审理原则原则具体内容上诉不加刑二审法院审判只有刑事被告方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部分被告人上诉的, 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
庭前会议事项具体内容召开情形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对于证据材料较多、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重大或者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等情形的,可以决定在开庭审理前召开庭前会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