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护权的特点1.辩护权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受诉讼阶段的限制;2.辩护权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罪行轻重的限制;3.辩护权不受案件调查情况的限制,无论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
一、回避的适用人员1.审判人员: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2.检察人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3.侦
一、具体划分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
一、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原则1.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1)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径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
一、公安机关立案管辖1.原则上大部分的刑事案件立案管辖权都归公安机关。2.特殊规定:(1)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2)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3)由
一、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1.公安机关(1)性质:侦查机关(2)组织体系:①按照行政区划分为公安部、公安厅、公安局。②上下级之间为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2.人民检察院(1)性质:监督机关(2)组织体系:①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外部独立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内部独立(1)法院:①每个具体法院独立,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
一、刑事诉讼的目的(一)根本目的与直接目的1.根本目的:维护社会秩序2.直接目的: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二)理论分类:1.控制犯罪模式:控制犯罪是刑事诉讼程序最主要的机能,刑事诉讼以惩罚犯罪的“效率”为
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1.惩罚犯罪:是指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适用刑法以抑制犯罪,以及通过刑事程序本身的作用来抑制犯罪。2.保障人权:是指在通
一、刑事诉讼主体1.专门机关①公安机关②检查机关③审判机关注意:专门机关不包括监察委,监察委既不属于侦察机关也不属于司法机关,其属于政治机关,担负检查智能,所以其对职务类的犯罪为立案调查,而非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