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民法共有每年考查一道选择题左右,难度不大,主要考查以下常考内容:1、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2、共同共有的常见
动产交付制度是理解物权变动的基础,也是法考的命题热点。动产交付是指将动产的占有移转给受让人的法律事实。根据是否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可将动产交付方式分为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常考内容有:1、现实交付2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十分重要,属于民法历年必考考点,在客观题与主观题中均可能考查。常考内容有: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受欺诈、受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2、撤销权的享有人3、除斥期间立即学习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一定年限的,其家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宣告死亡并不代表当事人就一定死亡,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后,当事人又重新出现,这时候,当事人的亲属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五星级考点,常结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进行出题。常考内容有:1、效力待定与可撤销、无效的辨析2、追认权、催告权与拒绝权、撤销权的行使及效力3、无权代理与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获得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但能不能运用这一资格,还受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条件的制约。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类型见下表。【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