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年考查情况来看,物权编是民法历年考查的重中之重。命题范围主要集中在物权变动(基于法律行为与非基于法律行为)、共有(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与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内容上。物权编内容广泛,考
从历年考查情况来看,合同编是民法历年考查的重中之重。命题范围主要集中在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解除以及法律对各种类型合同的具体规定上。合同编内容广泛,考点众多,考生在复习这一部分时,
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的总论部分,不仅是基础性的,更是全局性的。只有充分掌握民法总则的法律原理,才能建立起民法的知识框架,否则整个民法的学习就会沦为一盘散沙。所以,在学习民法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民法总则
一、善意取得概述(一)定义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的占有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让与第三人时,善意受让人自取得动产的占有或不动产登记之时起,即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二)适用对象1.善意取
一、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1.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均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2.请求权中,仅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期间。3.以下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②兑付国债、金融债权
一、代理与委托合同的区分由于委托代理是社会生活中最常见的代理类型,所以人们很容易将委托与代理混为一谈。实际上,代理与委托截然不同,二者主要区别在于:1、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仅限于法律允许的民事法律行为;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