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与物权编的历年民法必考考点归纳如下:一、民事主体命题可能性:★★★★★1.注意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2.重点掌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划分年龄以及效果;3.掌握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的区别4.
吐血整理!法考民法22个必考考点,法考生必看!(上),猛戳这里>>>合同编的历年民法必考考点归纳如下:十二、合同相对性及其例外规则命题可能性:★★★★★1.合同相对性:重要考点。《民
合同解除是民法历年高频考点之一。考生应重点掌握以下两点:一是解除的种类。考生应掌握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区别,特别是法定解除的各种事由,学会判断何种情况下何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是合同解除部分历年考查重点。
债的保证包括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权等)以及金钱担保(定金)。保证部分的命题范围主要集中于保证方式与保证期间,属于民法的黄金考点,每年分值在10分左右,考生应全面掌握。一、保证方式这一部分的
一、善意取得概述(一)定义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的占有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让与第三人时,善意受让人自取得动产的占有或不动产登记之时起,即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二)适用对象1.善意取
一、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1.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均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2.请求权中,仅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期间。3.以下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②兑付国债、金融债权
一、代理与委托合同的区分由于委托代理是社会生活中最常见的代理类型,所以人们很容易将委托与代理混为一谈。实际上,代理与委托截然不同,二者主要区别在于:1、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仅限于法律允许的民事法律行为;而
一、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2.几类特殊情形下的有效民事法律行为:①无权处分合同有效,无论相对人是否善意②无权租赁合同有效,无
拾得遗失物是民法的常考考点,每年考查1~2个选择题,难度不大,需要全面掌握。常考内容有:1、拾得人的义务2、拾得人的权利民法典出台后,民法应该如何高效复习呢?立即学习陈飞老师免费配套视频——民法的学习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民法共有每年考查一道选择题左右,难度不大,主要考查以下常考内容:1、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2、共同共有的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