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人员健康,根据《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
为保证全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全有序实施,确保广大应试人员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考点、考场所在校园安全,根据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关于做好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
各位考生:请仔细阅读江苏省司法厅2020年11月9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报名及疫情防控等事项的公告》《江苏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
应试人员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应当遵守国家、省(区、市)、考区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司法部继续在主观
一、打卡、签署承诺书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考生应于考前14天(11月14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完成信息填报。
各位考生:为切实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北京考区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防疫等事宜通知如下: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
为了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特别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并执行以下各项防疫要求:一、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了“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
各位考生: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人员安全,根据《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
各位考生: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人员健康,根据《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