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2020年12月1日司法部令第146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北京市司法局2021年02月20日原文标题:关于取消
自《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2021年1月1日施行以后,天津市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都发布了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制度的官方通知。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的通知北京市司法
自《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2021年1月1日施行以后,天津市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都发布了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制度的官方通知。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的通知北京市司法
自《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2021年1月1日施行以后,天津市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都发布了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制度的官方通知。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的通知北京市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