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宣告失踪 | |
条件 | 1.自然人需下落不明满2年。 下落不明期间的起算点:原则上,为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后失去音讯的次日;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为战争结束结束之日的次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的次日。 |
2.利害关系人向失踪人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宣告申请。 利害关系人的范围:1.被申请人的近亲属;2.其他与被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因被申请人的下落不明,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财产法律关系陷于停滞的人。) | |
3.须经法院依法宣告。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仍无下落的,宣告该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 | |
法律后果 | 1.为宣告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1)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为其财产代管人;(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由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亲密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代管人。代管有争议,没有前述的人,或者前述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2.财产代管人的职责。(1)行使失踪人的债权,履行失踪人的债务。代管人为了代管职责的需要,可以处分所代管的财产。(2) 失踪人债权的受偿,归入失踪人的财产。失踪人债务的履行,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 |
3.财产代管人违反职责的法律后果。(1)失踪人的其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财产代管人;(2)财产代管人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代管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
宣告失踪的撤销 | 1.宣告失踪的撤销条件。(1)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下落;(2)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撤销。 |
2.宣告失踪撤销法律后果。宣告失踪撤销后,财产代管人应当向本人移交代管财产,报告代管情况。 |
五、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宣告死亡 | |
条件 | 1.自然人持续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间。 (1)原则上,下落不明需满4年;(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满2年;(3)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2年时间的限制。 上述期间的的起算,同宣告失踪。 |
2.利害关系人向失踪人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宣告申请。 利害关系人的范围:1.被申请人的近亲属;2.其他与被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因被申请人的下落不明,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财产法律关系陷于停滞的人。) | |
3.须经法院依法宣告。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原则上公告期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仍无下落的,宣告该下落不明人死亡。 | |
4.死亡宣告。公告期届满仍无下落的,宣告该下落不明人死亡。被宣告人死亡时间的确定规则:(1)原则上,宣告判决之日起为其死亡的日期;(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以外时间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 |
法律后果 | 1.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以外时间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
2.被宣告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 |
3.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成为遗产,按继承办理。 | |
4.自然人并未死亡但被宣告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后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 |
宣告死亡的撤销 | 1.撤销条件。(1)被宣告人并未死亡;(2)本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3)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死亡宣告。 |
2.法律后果。(1)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原则上,被宣告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即无需办理婚姻手续,仍具有婚姻关系。但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3)被宣告死亡的人在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4)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导致被宣告人被宣告死亡的,该利害关系人应向被宣告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取得的财产也应当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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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历练】
1、贾某与其妻子艾某育有一子,2014年3月1日,贾某在外地遭遇地震下落不明。2016年10月,艾某向法院申请贾某宣告死亡。就此,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A、贾某下落不明不满四年。不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
B、贾某的母亲同时向法院申请贾某宣告失踪的,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C、法院宣告贾某死亡后,贾某又出现的,应由艾某申请撤销宣告死亡
D、法院宣告贾某死亡后,贾某又出现的,其与艾某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2、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所遗留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妻王某分得房屋2间,其父母分得养鸡场1个。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即改嫁他人,并搬出刘某所留房屋。该房屋一直出租给张某居住。不料,刘某于数年后返回家乡,并因财产返还与王某等人发生纠纷。经查,在刘某被宣告死亡期间,王某所得租金为2万元;刘某父母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为1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王某应返还2万元房屋租金给刘某
B、因王某已经改嫁,王某无需返还房屋及租金
C、刘某父母应返还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1万元
D、刘某父母只需返还养鸡场,无须返还所得收入
分基础→强化→冲刺3大阶段由浅入深,精简应试,稳步锁分,直达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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