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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客观题民法核心考点十二:居住权

作者:233网校-山渐青 2022-05-04 00:00:01
导读:居住权是《民法典》的新增制度,按照新增必考的命题特点,可以知道居住权最近几年会经常考。大家在备考时需重点掌握居住权的设立规则和特点~
居住权考点

概念

居住权是指,一方对他人所有的住宅占有、使用,满足生活居住需要的用益物权。

特征

1.属于用益物权;

2.属于人役权;

3.以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为客体;

4.主要用于满足居住人的生活需要;

5.具有一定的专属性,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

居住权可以依合同设立,也可以依遗嘱设立。

1.基于合同设立居住权,采取强制公示的物权变动模式;

(1)居住权合同具有债权效力,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交付住宅,并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居住权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①居住权合同需采取书面形式;

②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合同为无偿合同;

③可以合同约定的一定期间为居住权期间,也可以居住权人的终生为居住权期间。

(2)居住权登记具有物权变动效力,一旦登记完成,居住权成立。

2.基于遗嘱设立居住权,适用基于合同设立居住权的规则。

【点拨】非基于法律行为取得的居住权,无需办理登记。例如:通过生效的离婚判决取得居住权。

内容

1.居住权的主体:居住权人

【点拨】居住权人仅限于自然人,不包括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居住权的必要家庭成员,如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享有居住权。

2.居住权的客体: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包括占用范围内的基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

3.居住权的内容:

(1)占有使用权能;

(2)原则上无收益权能,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遗嘱另有特别载明的除外。

期限

1.设立的居住期限届满时,居住权消灭。

2.居住期限的确定:

(1)合同约定或者遗嘱载明了期限的,按照约定或按照遗嘱;

(2)没有约定或者遗嘱没有载明的,期限截止到居住权人死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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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历练

1、张某在王某家担任保姆多年,彼此结下深厚友谊。王某为了使张某老有所居,决定在其名下某处房产上为张某无偿设立居住权,直到张某过世为止,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A、该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B、该居住权是一种有期限物权

C、如果经过王某同意,张某可以将享有居住权的房产出租给他人并收取租金

D、居住权设立以后,王某如果以该处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需经张某同意

233网校答案:D                            
233网校解析:《民法典》第368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据此,该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选项A正确。 《民法典》第370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据此,居住权是有期限物权,或者至期限届满消灭,或者自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选项B正确。 《民法典》第369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设立了居住权的住宅原则上是不能出租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因此,如果经过王某同意,张某可以将享有居住权的房产出租给他人并收取租金。选项C正确。 某住宅设立居住权后,所有权人仍有处分权能,可以该住宅抵押。因此,王某在为张某设立居住权后,可以该处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无须经过居住权人张某的同意。选项D错误。
                           

2、李某九旬,一直受邻居方某照顾,想将房租赠予方某,怕子女不同意,经咨询律师,为方某设定房屋居住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不识字,可以口头设定居住权

B、居住权生效后,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C、方某死亡后,居住权不得继承

D、居住权设定后,房屋不得出租

233网校答案:C                            
233网校解析:A项错误,设立居住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合同。 B项错误,设立居住权应当进行登记,且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未经登记居住权未设立,即未生效。 C项正确,居住权不得继承、转让。 D项错误,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原则上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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