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本质:达成合意
格式条款无效规则:
一般无效、格式条款特别无效、免责条款特别无效
格式条款解释规则:
①通常理解→不利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②非格式条款效力优先
构成要件 | ①包含订立合同的意图 ②向受要约人发出 ③内容具体、确定 |
生效 | ①对话方式→相对人知道内容 ②非对话方式→“到达主义” |
撤回(未生效要约) | 通知于要约到达前或同时到达 |
撤销(已生效要约) | 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知道或到达 不得撤销情形: ①确定期限或明示不可撤销; ②有理由认为是不可撤销的且做了合理准备 |
注意:要约邀请包括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
其中,要注意商品房广告对房屋和相关设施的说明具体确定,且对合同订立与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
构成要件 | ①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②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③应在一定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④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应一致(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 |
效力 |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
撤回(承诺生效前) | 通知先于承诺到达或同时到达要约人 |
(一)确认书(最终的、明确的承诺)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二)电子商务合同
买方选择商品或服务+提交订单成功=承诺(合同成立)
(三)悬赏广告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存在两种观点:
①单方行为说;
②合同(要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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