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法考 > 学霸笔记 > 民诉法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六大高频问题总结

作者:233网校-法律人晓肥羊 2023-01-26 00:00:00
导读:“本文共总结了民诉法当中的6个高频提问,这不仅是同学们提问较多的点,还是法考的高频考点+易错点,一定要认真掌握哦!”
高频问题一:电子送达

【解答】

受送达人同意+确认收悉(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可电子送达)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90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高频问题二:申请撤诉的法律后果【解答】

撤诉指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程序

一审撤诉

二审撤诉

再审撤诉

条件

自愿合法

(法庭辩论终结后须被告同意)

经其他当事人同意

+

不损害国公他利益

经其他当事人同意

+

不损害国公他利益

后果

诉讼终结

一并撤销一审裁判

一并撤销原判决

可否再诉

不可

不可

高频问题三:小额诉讼程序的再审

【解答】

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异议的,仍有申请再审的法定权利。

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

当事人以法定13种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知识链接: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二)涉外案件;

(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学霸视频
高频问题四:上诉期之比较

【解答】

文书形式

判决

裁定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行政诉讼

15日

10日

高频问题五: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再审

【解答】

程序

第三人撤销之诉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再审

主体

第三人

案外人(范围更大)

对象

生效裁判

生效裁判

提出时间

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起6个月

执行异议裁定送达起6个月

管辖法院

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

作出原裁判的法院

与执行异议的关系

执行异议在后(为中止执行)

执行异议在前

高频问题六:仲裁制度中管辖法院之比较

【解答】

程序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管辖法院

(中级法院)

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

仲裁协议签订地;

申请人住所地;

被申请人住所地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

被执行人住所地;

被执行财产所在地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lxq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

2023年法考至尊班

2023法考至尊班新考季火热招生:班主任全程陪伴小班督学辅导、八科应试实力派讲师录播+直播双重锁分、4轮复习体系主客一体顺利突破合格线!

点击购买,取证不等待

第一轮复习:【全科基础巩固理解专业概念,训练法律逻辑,形成法律思维
第二轮复习:【刷题强化记忆以题带点,强化巩固考点,归纳总结每个考点出题方式,掌握答题技巧
第三轮复习:【高频考点带背集中攻克高频得分考点,考前15页纸+音频磨耳朵,达到背诵的熟练度
第四轮复习:【主观题专项冲刺考前1个月冲刺接力,集中突破主观题知识点,掌握主观题锁分技巧,硬核通关
4轮授课体系主客一体,什么都不用多想,跟着老师学,早日通过考试♥

备考工具:电子法条查询系统】【备考刷题APP下载

备考资料:免费领《内部讲义》包邮】【资料免费下载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考试圈子
  •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