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题规律
自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后,政府信息公开一直都作为法考的重要知识点进行考查,条例中的绝大部分内容都在真题中出现过。而随着2019年4月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该部分内容也将成为2020年法考新的命题热点。
从历年真题来看,本部分内容的高频考点主要包括: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四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了多处内容,不仅增加了政府应当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而且完善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程序,这表明了我国法治社会的进步。对于修订部分,今年的考题大概率会涉及,考生需要加以重视。
二、考点归纳
(一)不予公开的范围
原则不公开 |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一般不予公开,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
一律不公开 |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2.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
可以不公开 |
1.内部事务信息 |
(二)主动公开程序
公开内容 | 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 |
公开程序 | 公开期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公开方式: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 |
公开场所: 1.法定场所: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场所 2.选择场所: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 |
(三)申请公开程序
申请 |
1.取消申请者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要求 2.应当以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口头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
公开期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答复方式 |
1.对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
三、学霸笔记
1.申请公开时应当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但无需说明申请信息的用途。
2.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而非不予公开。
3.申请人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而非直接拒绝。无论公开与否,申请人均有诉权,但材料补正通知书属于过程性行为,不可诉。
四、典型真题
王某认为社保局提供的社会保障信息有误,要求该局予以更正。该局以无权更正为由拒绝更正。王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多选题)
A.王某应当提供其向该局提出过更正申请以及政府信息与其自身相关且记录不准确的事实根据
B.该局应当对拒绝的理由进行举证和说明
C.如涉案信息有误但该局无权更正的,法院即应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D.如涉案信息有误且该局有权更正的,法院即应判决在15日内更正
参考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第七款规定:“原告起诉被告拒绝更正政府信息记录的,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过更正申请以及政府信息与其自身相关且记录不准确的事实根据。”可知,王某起诉,应当提供其向该局提出过更正申请以及政府信息与其自身相关且记录不准确的事实根据。所以,A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第1款规定:“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可知,社保局应当对拒绝的理由进行举证和说明。所以,B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第4款规定:“被告依法应当更正而不更正与原告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更正。尚需被告调查、裁量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答复。被告无权更正的,判决其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故对于该局无权更正的情况,法院不是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而是判决该局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所以,C项错误。法律并未要求15日内予以更正。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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