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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法的运行 立法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1日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六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第六十四条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第六十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八十八条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考题分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2003年试题,1分)

  A. 本行政区内市、县、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

  B. 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

  C. 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

  D. 国有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制度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的是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七)民事基本制度……”,可见,A项属于第二项规定,该项规定属于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而法律应当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因此不选A;C项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内容,也属于法律规定的事项,因此不选C;国有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制度属于民事基本制度的范畴,也属于法律规定的事项,因此不选D。《立法法》第64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依此规定第一项,B是正确答案。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2000年试题,1分)

  A. 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B. 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

  C. 诉讼和仲裁制度 D.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的是我国的立法体制,涉及的法条依据是《立法法》第8条和第64条。我国《立法法》第64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的事项和(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第8条还规定了应由法律规定的十大事项内容。综上分析,A恰恰是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而CD 则应是法律规定的事项。本题中B是错误的,因为地方性法规的效力等级和部门规章的效力等级是同级的,不存在谁执行谁的问题,故应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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