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法律规范具有有严密的逻辑结构,这是它区别于道德规范、习惯等其它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之一。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指的是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是由哪些要素组成,这些组成法律规范的要素之间又是以什么样的方式连接为一个整体。
法律规范由假定、指示和法律后果三要素构成:
1、假定
假定,又称为条件或适用条件,是指法律规范中所规定的有关适用该法律规范的条件的部分。
2、指示
指示,又称为行为模式,指的是法律规范中关于行为模式的规定,即法律关于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做什么的规定。法律的最直接的目的是就是指引人们的行为,因此指示即行为模式是法律规范中最基本的要素,是核心部分。
法律规范的指示,大体上有三种情况:一是可以这样的行为;二是应该这样的行为;三是不准这样的行为。
3、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指的是法律规范中对遵守或违反规范的行为法律给予的一种肯定或否定的评价。
法律后果可分为肯定性后果和否定性后果两种形式。肯定性后果是确认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和状态具有合法性,法律对其行为给予保护和奖励。否定性后果是否认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和状态具有合法性,法律对其行为不予确认不予保护或给予制裁。
二、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的表现形式
任何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法律规范都是由上述三个要素按一定逻辑关系组成的,三个要素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种,就意味着该法律规范是不完整的,在实际生活中或者难以实现,或者根本无法实现。如此,制定该法律规范没有实际意义。
在立法实践中,有时出于技术上的考虑,为了防止法律条文过于繁琐,常常对法律规范的某种要素加以省略。但省略并非不存在,被省略的法律规范的要素存在于法律规范的内在的逻辑联系中,仅仅是没有用明确的文字表示出来而已。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在法律条文中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一个法律规范的三个要素完整地在一个法律条文中表现出来。
(二)一个法律规范的三个组成部分在同一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不同法律条文中。
(三)一个法律规范在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中表现出来。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律规范的三个要素都是通过(二)、(三)的形式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