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准则。作为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大国,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对于稳定社会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实现长治久安,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人人遵纪守法,有利于紧紧扭住发展这个主题,顺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我们的事业,是靠发展来巩固和推进的。只有增强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才能实现国家的昌盛和人民的富裕,才能到国际舞台上去更好地竞争,腰杆子才能更硬,在国际上说话才能更有分量。我们的发展,是靠法制来保障和维护的。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没有公民法治素质的提高,就不可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就不可能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就不可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总结二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一个重要结论是:国家的发展强大与公民的遵纪守法紧密相联、息息相关。当前,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是要紧紧扭住发展这个主题不放松,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就是要紧紧把握法制这个关键环节,努力营造人人遵纪守法的良好环境,使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规范、有秩序地进行。把握住了这一点,就从根本上把握住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动权,把握住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要求,把握住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
人人遵纪守法,有利于应对复杂局面,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在改革发展进程中,我们面临的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任务十分繁重,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近年来,日本对华政策的消极面逐步凸现,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新动向,在包括历史问题在内的一系列问题上采取错误的态度和做法,深深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必须把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大局为重,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爱国需要忠诚和热情,需要冷静和理智,更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越是冷静理智,越是合法有序,越能体现出智慧和远见。
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清醒地认识到,继续按照“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实现中日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于我确保并延长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稳定周边环境,推动区域合作,都具有重要意义。要相信党和政府完全能够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妥善处理对日关系面临的各种问题,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应对复杂国际形势作出的重要判断和重大决策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上来,把爱国热情的表达纳入到合理合法的轨道上来。要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不仅自己不参加,而且也要劝阻别人不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等活动,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要自觉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把强烈的爱国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和刻苦学习的实际行动,为努力实现共同的奋斗目标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这既是公民个人成熟和理性的表现,更是对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真正负责的态度。
人人遵纪守法,有利于统一意志,始终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历史经验表明,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无从谈起,国家和民族利益无法保证。只有人人自觉遵纪守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社会才能形成一种团结的力量、稳定的力量、建设的力量,经济和社会发展才能赢得主动、赢得支持、赢得胜利,处理国际事务才能有理、有利、有节。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了要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就是民主法治、安定有序。要完成这个任务,最根本、最可靠的是要靠每个公民自觉地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使整个社会有章可循,稳定有序。遵纪守法是具体的,要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遵纪守法是长期的,要持之以恒,贯穿始终;遵纪守法是自觉的,要转化为自身的实际行动。我们每一个人,不仅自己要做到遵纪守法,而且要影响和教育周围的人。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就一定能营造一个学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的良好氛围,营造一个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营造一个维护法律尊严、弘扬法治精神的良好氛围,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一个依法治国、崇尚法治的国家,必然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国家;一个富有理性、胸襟宽广的民族,必然是一个受人尊重的民族。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把遵纪守法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努力为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民族的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