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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助记表格——大陆法系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3日
大陆法系    
法国 封建制法 习惯法为主的时期
习惯法成文化时期
王室立法成为主要的法律渊源时期
  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建立 六法体系:法国宪法、商法典、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
德国 封建制法 法律的分散性和法律渊源的多元化是德国法最基本的特点。
封建时代最著名的习惯法汇编是《萨克森法典》。
封建时代后期出现了一部以帝国名义颁布的刑法典——《加洛林纳法典》。
日本 封建制法 以唐朝法律为模式,受中国封建法律及法律文化的影响。
  近代 以德国法律为模式
  现代 接受美国法的影响
法国宪法 1789年宪法

《人权宣言》,《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第一次明确而系统的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是建立资产阶级统治的纲领性文件。

民主法制原则:
人权是天赋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人民主权,权力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原则;
提出资产阶级法制原则。

  1791年宪法 结束了法国的封建统治,巩固了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成果,标志着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正式确立。
  1875年宪法

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
这部宪法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

由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
《参议院组织法》
《政权组织法》
《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

基本内容:
议会是立法机关,由参众两院组成;
总统是国家元首;
法国实行责任内阁制;
肯定了拿破仑一世创立的参事院这一国家机构。

  1946年宪法 1946年第四共和国宪法
  1958年宪法 1958年第五共和国宪法,经过四次修改一直实施到现在,是法国现行宪法。
日本宪法 明治宪法

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
内容与特点:
基于君主主权的思想制定的一部“钦定”宪法;
深受德国宪法的影响;
带有大纲目的性质,对一些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规定,不仅范围小, 随时可以限制。

1889年宪法是一部带有明显封建性和军事性的宪法。

  和平宪法 特点:
天皇成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
实行三权分立与责任内阁制;
规定放弃战争原则,仅保留自卫权;
扩大了国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法国民法典 拿破仑法典

1804年
特点:
一部资产阶级早期的民法典,体现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干涉;
贯彻资产阶级民法原则,具有革命性与时代性;
保留若干旧东西,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传统法律制度;
在立法模式、结构和语言方面,也有特殊性;

基本原则:
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
资本主义私有财产无限制和不可侵犯的原则;
契约自由原则;
过失责任原则。

影响:
《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

德国民法典 1900年 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的产生,使大陆法系划分为法国支系和德国支系。
法院组织 法国 王室法院、领主法院、城市法院,后来设立了终审法院即巴黎高等法院及其所属的省高等法院。
  德国 区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帝国法院构成普通法院体系。
帝国法院为全国的最高司法审级。
  日本

1875年制定《大审院各级法院职制章程》,规定大审院为全国最高司法机关,下设上等法院、巡回法院,府县法院。

明治宪法颁行以后,按法德模式建立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两个系统,并于1890年颁行《裁判所构成法》和《行政裁判法》。《裁判所构成法》参照德国法院组织体系制定而成,规定全国设区法院、地方法院、控诉法院、大审院,实行四级三审制。

大陆法系 特点 1/从法律渊源传统上看,大陆法系具有制定法的传统,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判例一般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渊源。对法院审判无拘束力。
2/从法典编纂传统来看,大陆法系一些基本法律一般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
3/从法律结构传统来看,大陆法系的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传统意义上的公法指宪法、行政法、刑法及及诉讼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商法。
4/从运用法律的推理方法来看,大陆法系的法官通常采用演绎法,即将法典中的高度概括的法律原则进行演绎和具体化,然后适用于具体案件。在进行演绎时,往往需要对法律原理、概念、术语进行法律解释。
5/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采用职权主义,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主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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