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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点第三章

来源:233网校 2009年12月11日
  第三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 健全完善立法
  一、科学立法; 二、民主立法;三、法制统一;四、体系完备
  第二节 坚持依法行政
  一、行政要合法;二、行政要合理;三、行政要高效便民;四、权责要统一;五、政务要公开。
  第三节 如何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政法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我们要按照“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深化对政法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用科学发展观统筹政法工作,必须为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必须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政法工作,必须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入手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和谐稳定,必须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必须在执法工作中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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