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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考前复习指要二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0日
  第二部分 国际私法

  一、命题规律

  1、考题源自法条。国际私法试题历年特点:试题侧重于中国国际私法立法。2005年更为突出,试题全部来自中国的相关立法,纯粹的理论题一道没有。而现今中国国际私立法条文总数量不大,且可考部分非常集中,考点比较容易掌握。

  2、重点有所调整。从以往出题看,总论中冲突规范的相关制度、分论中具体领域的法律适用、涉外民诉程序是历年的三块重点。但近年出现了命题重心的转换,2005年特别明显,总论部分以前几近半壁江山,该试题几乎不考,涉及法律适用的试题分值也有所减少。程序部分以前一般两三道题,2005年共11题中竟有6题,涉及程序法的方方面面。此外还首次针对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命题,改变了以前从来不考该部分的传统。

  二、复习指要

  1、兼顾理论与实践。国际私法的特点在于理论性和实践性均很强,从知识结构上看,基本理论部分应强调理解,而具体领域的法律适用和程序法部分侧重记忆。

  2、单列中国立法。我国的国际私法规则主要见于《民法通则》、《继承法》、《海商法》、《票据法》、《航空法》、《合同法》、《民诉法》、《仲裁法》,以及涉及区际问题的相关法律。我国参加重要国际私法公约为海牙《送达公约》、海牙《取证公约》和《纽约公约》。其中常考的部分条文并不难总结出来,建议围绕知识点,将相关条文集中,进行重点记忆,并分别设计案例将知识点的变化予以穷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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