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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考前复习指要三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0日

  第三部分 国际经济法

  一、命题规律

  1、出题重点集中。司法考试该部分的重点一直是国际贸易法部分,涉及平向贸易法部分及其纵向贸易管制法部分。并且覆盖了该部分大多数知识点,而且出题灵活。

  2、模式基本定型。除了重点考查国际贸易法之外,“其他法律制度部分”分值有限,通常出题会涉及国际投资法、国际知识产权法,而其中的国际税法部分一般间隔考查,国际金融法部分则历年未考查过。

  二、复习指要

  1、删繁就简。国际经济法体系庞杂加上应用性强,使得许多考生畏难,复习阶段首先要科学地减负,因为司法考试中该部分的考测实际上内容有限,将分析重点放在出题密集区。而且就是在重点知识区,仍然要突出重点。

  2、理解至上。即使在主攻国际贸易法部分,我们仍会发现知识点众多,及涉及公约及国内法条文看之不尽。一个看似笨拙,却非常有效的方法就是理解。如众多的贸易术语可以在理解之后分组记忆;中国外贸管制法中的知识点完全可以与WTO贸易管制制度联系起来理解;WTO争端解决的体制也可以通过图表予以清晰化。同时鉴于该部分出题日益呈综合性和灵活性,这就要求考生备考之际,多进行综合性的案例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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