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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各科考点指南:国际经济法

来源:233网校 2009年4月30日
  总的来说,国际经济法包括五个部分,即(一)国际货物买卖;(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保险;(三)国际技术转让;(四)国际贸易支付;(五)国际投资。其中,国际货物买卖、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保险肋际贸易支付属于国际贸易法范畴,可作为一个整体复习,以下称做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包含的内容相当多,复习难度大。复习时应注意掌握各部分的侧重点及其相互联系。应试都可按下列思路复习:
  一方面,各部分的重点内容;
  (一)国际货物买卖
  1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应侧重于对知识点的记忆。主要有三个知识点:(1)主要内容;(2)适用范围;(3)我国提出的两点保留。
  2对国际贸易术语的掌握应侧重于《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其所包含的13种贸易术语的内容,主可是每一个贸易术语所规定的买卖双方的权利予以注意。特别应注意其关于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风险转移、费用划分等事项的规定,并掌握各贸易术语间对此所作规定的异同。
  我国外贸业务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FOB、CFR和CIF、FCA,其复习方法与以上相同。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侧重于合同订立中关于要约与承诺的基本规则的规定、买卖双方别扭义务及违约救济的方法,并注意后二者之间的联系。对以上侧重点的内容,不仅要求记忆,而且要求切实的理解,并能与实例相结合予以分析。对于合同主要条款作一般性掌握即可。
  4对我国外贸管理部分,只需作一般性掌握,对基本内容作必要的记忆。 5关税与贸易总协定部分也同样应作判断、选择题、特别是简答题的准备,因此需要对其基本内容进行记忆。
  (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保险
  1对提单应作重点掌握。不仅要掌握提单的性质、种类有关国际条约内容及相互间的异同,还要掌握经常引起的提单纠纷遥几种情况,例如预借提单、领先提单、倒签提单、不清洁提单、保函、签发虚假清洁提单等。
  2对国际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应侧重掌握承保的损失、特别是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共同海损的区别,保险险别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期限,索赔与代位权。
  3国际贸易支付
  在该部分应重点掌握支付方式,特别是信用证支付方式,主要是各种支付方式的当事人及其相互间的关系、运转程序等。
  另一方面,各部门间的联系:
  每一国际贸易都要涉及到合同的订立、买卖双方的履行、运输特别是海上运输、保险、支付,如果有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还要涉及到索赔问题,而实例分析题就是要考察应试者对这些知识的掌握和实际运用能力。因此。需要对以上知识做到融会贯通,作为一个整体去掌握。
  国际技术转让部分和国际投资部分应侧重于对基本知识的掌握,题型也基本上限于选择、填空、判断、简答。因此,对这两部分的基本内容首先介重点记忆,如限制性商业作法的实质和表现形式、外国投资者的待遇标准、国有化及其补偿问题、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等。对于一般性知识,如国际技术转让的概念、特点,我国对引进技术的基本要求,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方式等,只需做一般了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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