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术语
运输EF、CD买卖
保险EF、C【CIPCIF】D买卖
清关手续卖出买进ExwDdp买卖
风险转移FOBCFRCIF装运港船舷其余都在交货时转移
交货地F——装运地装运港
C——目的地目的港
水运方式运输:FASFOBCFRCIF[风险越船舷]DESDEQ
DAF只适用于陆地运输;
2i买方负责保险
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适用合同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à有体动产à货物
排除适用:电私令拍船票劳务服务原材料加工承揽
◆不涉及的法律:销售合同,惯例效力的效力;所有权转移问题;【各国法律规定不统一】
货物引起的人身伤亡责任。【产品责任法】
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交货交单品质【质量数量目的样品样式包装】权利【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地域限制:甲出售给乙,乙出售给丙甲知道乙卖给丙,甲对乙丙负责;甲不知道,则只对乙负责。【主观要件】
主观限制:卖方义务只有两种情形免除①买方恶意、卖方依照买方提供的样式款式规格加工承揽。】
买方付款接收货物【正常按时间地点提货;卖方违约先接受再索赔】接收后有保全【保全货物:寄存将货物寄放于第三方仓库由卖方承担费用出售:卖方声明不支付保管费用、货物性质易坏。出售应通知对方。】和防止损失扩大义务。
风险转移
时间:合同中运输条款【约定的特定地点没有特地的,货交第一承运人风险即转移给买方】
在途货物的销售【边运输边找买家】:合同订立时风险转移;
买方安排运输:买方接受货物或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
◆◆◆◆违约救济:
◆卖方违约:不交少交迟交【实际履行】
交货不合格【替代物,修理,减价】
根本违约宽限期内不交或者声明不交货的【解除合同】à归还货款+利息。
提前交货,买方可以接收也可以拒绝。
◆买方违约:不付款不收货【实际履行】
根本违约宽限期内履行或者声明不履行的【解除合同】à归还货物。à卖方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的要按合同价格付款。
◆◆◆分批交付货物无效的:
①不履行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对该批货物构成根本违约à该批解除合同
②有充分理由断定今后各批都会根本违约à解除对以后各批合同的效力
③各批互依存à解除整个合同。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提单:承运人签发一式两份正本通过银行流转到收货人副本开给托运人托运人寄给收货人。
◆法律性质:
①证明、合同
1托运人VS承运人之间运输合同证明
2受让人VS承运人之间的海上运输合同
②接受货物的收据
对于托运人:【初步证据】承运人出具的接受货物的收据。货物与实际不符的提单承运人可以反驳。例如:运前称量
提单的受让人:经过流转【最终证据,一切以提单记载为准】承运人不能反驳。
③货物的权利凭证
◆提单分类
货物是否已装船
A已装船
B收货待运
有无批注
A清洁提单[银行只接受A]
B不清洁提单
倒签提单【注明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
预借提单【货物未装船或未装完,托运人为使提单与信用证一致要求承运人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是否已装船区分以上两种提单】
◆◆◆★★★★★2009年最高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承运人应当赔偿的情形(1)正本提单持有人提出索赔:
①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货: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第3条);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11条);【无正本提单提货无正本提单提货连带责任】
②提货人凭伪造提单提货:提货人凭伪造的提单向承运人提取了货物,持有正本提单的收货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第5条);
③提单持有人与提货人达成协议,但协议款项得不到赔付:在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后,正本提单持有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就货款支付达成协议,在协议款项得不到赔付时,不影响正本提单持有人就其遭受的损失,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第13条);
(2)实际托运人提出索赔:
向承运人实际交付货物并持有指示提单的托运人,虽然在正本提单上没有载明其托运人身份,因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要求承运人依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12条)。
(3)承运人无单交货不适用赔偿限额
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商法第56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第4条)。【因为是商业风险不是海上货物运输风险】
2.承运人不予赔偿的情形(1)依法向当局交货:承运人依照提单载明的卸货港所在地法律规定,必须将承运到港的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的,不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第7条)。
(2)货物无人领取被海关依法变卖,或货物被法院裁定拍卖:承运到港的货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或者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承运人主张免除交付货物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8条)。
(3)记名提单托运人要求改变运输:【托运人有货物支配权-中途停运权合同法308条第三百零八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持有记名提单的收货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9条)。
(4)签发数份正本提单,承运人已向最先提交人交货: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本提单,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付货物后,其他持有相同正本提单的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10条)。
3.赔偿额的计算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运费和保险费计算(第6条)。
4.诉讼时效正本提单持有人以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为由提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自承运人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正本提单持有人以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共同实施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行为为由提起的侵权诉讼,诉讼时效一年(第14条)。
◆◆◆提单规则
海牙规则
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1适航开行前和开航时【船舶船员设备供应品货物运输的保障】
2管货义务【装载搬运照料卸载】3合理航线【不做不合理绕行】
小结提单比较
海牙维斯比汉堡【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
责任制度不完全过失制度
1过失免责【驾驶船舶管理船舶时疏忽或者过失引起的货物毁损或灭失】
2无过失免责①火灾【承运人实际过失私谋除外】②不可抗力【船舶被扣留、检疫限制、自然灾害、海难、社会事件尽适当谨慎仍不能发现潜在缺陷】③救助行为【人或财产】④货方原因,【货物固有、性质缺陷、包装不当标志不清】
①取消了航行过失免责【完全过失责任】
②推定过失原则【货损后先推定承运人过失承运人证明自己无过失免责】
③火灾不免责【货损,承举证是承运人过失】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装à卸收à交【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延迟交货
无责概念未在约定时间内或合理期间内交货
②责任因承运人自身过失迟延60天以上可视为货物灭失
③迟交货物应付运费的2.5倍,不得超过所有货物应付运费总额
承运人赔偿限额每件或每单位100英镑双重责任限制每件或每单位666.7特别提款权/毛重每公斤2特别提款权双重责任限制【较高的为准】
每件或每单位835特别提款权(计量单位/每公斤2.5特别提款权
诉讼时效一年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