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国际法

2013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国际法基本原则

来源:233网校 2013年4月1日
  一、基本原则的概念
  强行法,指在国际社会中公认为必须绝对遵守和严格执行的法律规范,它不得被任意选择、违背或更改。
  二、基本原则的特征
  A.各国公认 B.适用于国际法律关系所有领域 C.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D.具有强行法性质
  三、基本原则的内容来源
  A.1945年《联合国宪章》
  B.中国、印度、缅甸首倡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C.其他国际文件。
  四、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1)国家主权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自保权。(2)主权最早由法国博丹提出。
  2.不干涉内政(建立国家政权体制和建立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等制度,处理其立法、行政、司法事务,以及制订对外政策、开展对外交往等所有方面的措施和行动)原则; 
  3.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指不非法使用武力,合法使用武力包括对对方侵略行为作的反击,联合国的授权。
  7项侵略行为:
  (1)武装部队侵入或攻击他国领土;由侵入或攻击造成的军事占领;使用武力吞并别国的任何领土;
  (2)以另一国的领土为对象使用任何武器;
  (3)封锁另一国的港口或海岸;
  (4)武装部队攻击他国的陆海空军、商船或民航机;
  (5)一国违反协定使用在别国驻扎的军队或违约延期驻扎;
  (6)提供领土由他国使用进行侵略行为;
  (7)以国家名义派遣武装团体、非正规军或雇佣军等。
  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5.民族自决原则,自决原则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立,对于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法律根据;
  6.善意地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试题推荐:司法考试卷一真题解析 卷二真题解析 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汇总

热点推荐: 2013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问答专题

免费注册→添加考试应用:
司法考试试题 免费模考  在线估分、讲师解答  添加“报考订阅” 掌握最新报考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