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经由外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逐步确立,关于该制度,下列判断有误的为?
A.该制度确立于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
B.中国人与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侨民间的民事刑事诉讼,依被告主义原则适用法律和实行司法管辖
C.观审制度确立后,外国人所属国领事官员有权观审外国人是原告的案件
D.会审公廨是一个特殊的审判机关,但不能介入纯属中国人之间的诉讼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外国在华的领事裁判权确立于1843年7月22日在香港公布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以及随后签订的《虎门条约》,所以A是错误的,应选。
中国人与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间的诉讼依被告主义原则,所以B是正确的,不应选。
所谓观审制度是外国人是原告的案件,其所属国领事官员也有权前往观审,如认为审判、判决有不妥之处,可提出新证据。所以C是正确的,不应选。
会审公廨制度是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借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凡是涉及外国人的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凡是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诉讼案,由本国领事裁判或陪审,甚至租界内纯属中国人之间的诉讼也由外国领事观审并操纵判决。所以D项是错误的,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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