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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9月7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9月7日
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违约之诉,下列哪些人民法院可以和使管辖权?  
A.合同订立地人民法院 
B.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C.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地人民法院 
D.诉讼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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