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客观题卷一>卷一模拟题

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1月6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1月6日
  单项选择题
  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的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对乙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A.甲国国家应承担全部7800万美元的赔付 
  B.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5000万美元的同时,船运公司无力赔付的其余2800万美元,由甲国政府先行代为赔付 
  C.甲国有义务保证督促船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即只能赔付5000万美元,其余2800万美元可以不予赔付 
  D.由于该行为不是甲国国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担任何义务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赔偿制度的知识。一般地,国家责任是国家违背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引起的。但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从事如核能利用、跨界河流开发等开发或试验性活动具有巨大的潜在危险,其危害具有跨国性。由此国际社会在一些领域通过有关条约建立起某些国际责任制度。从赔偿责任主体看,现行制度包括国家责任制度、双重责任制度和营运人责任制度。本题考查的即是双重责任制度,这一制度规定在《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和《核动力船舶经营的公约》中。/考试大,双重责任制度即国家与营运人共同承担对外国损害的赔偿责任,依据上述两公约规定,国家保证营运人的赔偿责任,并在营运人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选项B。赔偿制度。从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来看,现行的赔偿制度有三类:
  (1)国家责任制度。如《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采用。考试大
  (2)双重责任制度,由国家与营运人共同承担对外国损害的赔偿责任。如《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和《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规定,国家保证营运人的赔偿责任,并作营运人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
  (3)营运人赔偿。实践中依据哪一种制度赔偿,根据具体公约的规定予以确定。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