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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2月3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2月3日
  单项选择题
  王某到超市购买了一台多功能洗衣机,回家后才发现该机只有一种功能,即洗衣服,其他所列功能均未发现。王某向超市提出质疑,超市负责人回答说:“产品是工厂起的名,说明书不明确是工厂的事,没有质量问题,本店概不负责。”隔了几日,王某的妻子侯某到该超市购物,出来时,保安怀疑她手中的小包,要求打开检查,被侯某拒绝,双方发生争执,保安一时火起,打了侯一拳,致使侯轻度脑震荡,住院一星期,花去医药费3000元。事后,超市以门口已贴有“概不带包入内,违者应接受检查”的警示为理由,拒绝承担责任。王某可以行使以下哪些权利来补偿自己的损失?
  A.要求销售者给予退货
  B.要求生产者给予调换
  C.选择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予以退换
  D.既不能向销售者也不能向生产者提出要求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此应要求销售者给予退货。考试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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