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客观题卷一>卷一模拟题

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2月26日)

来源:233网校 2009年2月26日

多项选择题

甲国发射的气象卫星“雷公号”撞上了乙国飞行的遥感卫星“神眼号”,造成“神眼号”卫星坠落。“神眼号”的碎片撞上了丙国境内正在飞行的丙国民航飞机,造成该飞机坠落。同时卫星碎片还将丙国地面的一个行人砸死。甲乙丙三国都是外空一系列公约的当事国。根据外空法的有关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行人的损害应承担绝对责任
B.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带来的丙国飞机的损害应承担绝对责任
C.对于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飞机的坠落,甲乙丙三国应各自承担过错责任
D.对于“雷公号”和“神眼号”的相撞,甲乙两国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外层空间活动的损害赔偿责任原则    
《外空物体所造成损害之国际责任公约》第2条:“发射国对其外空物体在地球表面及对飞行中之航空机所造成之损害,应负给付赔偿之绝对责任。”第3条;“遇一发射国外空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之其他地方对另一发射国之外物体或此种外空物体所载之人或财产造成损害时,惟有损害系由于前一国家之过失或其所负责之人之过失,该国始有责任。”第4条:“一、遇一发射国之外空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之其他地方对另一发射国之外空物体或此种外空物体所载之人或财产造成损害,并因此对第三国或对第三国之自然人或法人造成损害时,前二国在下列范围内对第三国应负连带及个别责任:(a)倘对第三国之地球表面或飞行中之航空机造成损害对第三国应负绝对责任;(b)倘对地球表面以外其他地方之第三国之外空物体或此种物体所载之人或财产造成损害,对第三国所负之责任视前二国中任何一国之过失或任何一国所负责之人之过失而定。”    
绝对责任原则,即不论发射国是否有过失,只要对他国造成了损失,发射国就要承担责任。这个原则适合于空间物体对地球表面或对飞行中的飞机造成的损害。无论损害是一个空间物体造成的,还是一个发射国的空间物体对另一个发射国的空间物体造成的损害,并由此而对第三国造成的,发射国均负绝对赔偿责任。过失责任原则,即发射国的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其他地方,对另一发射国的空间物体或其所载人员或财产造成损害时,只有在属于损害它国的发射国的过失或其负责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条件下,该国才对损害负有责任。故应选A、B、D项。

点击进入更多试题测试:考试大司法在线考试系统

欢迎进入:2009年司法课程免费试听

更多信息请访问:考试大司法论坛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