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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3月11日)

来源:233网校 200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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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投标取得一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房地产开发,已经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是甲公司取得土地后,由于业务缩减,希望转让该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转让,因为甲公司已经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B.可以转让,但是甲公司必须完成25%以上的开发投资
C.不可以转让,允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转让国有土地可能造成变相土地买卖,损害国家利益
D.可以转让,因为甲公司已经缴纳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作为所有者已经取得了收益,受让者只需再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正确答案】 AB 设为首页  
【答案解析】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l9条的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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