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从法理学的角度看,下列哪些表述不能成立?
A.在近代,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是可以相互转移的
B.法律制裁是主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
C.立法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活动
D.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对法理学中一些概念的掌握。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一样,都是法学的基本范畴,并和它们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历史上,法律责任可以转移,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也是可以转移的。比如,在中国古代社会,法律责任的承担是可以替代的。并且由于责任人的子孙兄弟请求代刑,责任还可以赦免或减轻。再到后来,代刑不仅是子孙的权利,而是成为规定的义务了。在这里,责任主体发生了转移,随着主体的转移,承担责任又变成了权利,继而又成为义务。但在近现代,这种制度已不复存在,选项A的错误在于混淆了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可以相互转移的年代。
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分为主动承担和被动承担两种。主动承担的方式是指责任主体自觉地承担法律责任,主动支付赔偿、补偿或恢复受损害的权利和利益。被动承担责任的方式是指责任主体根据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确认和归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主要方式,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故选项B表述不成立。
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定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是将一定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因此说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社会进行管理,一定的行政权是进行有效管理的前提。行政权是一种国家权力,它既能够改变社会的资源分配、控制城市的人口规模,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民的个人生活,如升学、就业、结婚等。因此执法的特点之一就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故选项C、D表述正确。解答本题关键在于对法理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及其特点掌握准确,不能混淆,平时留心注意,答题才能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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