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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6月18日)

来源:233网校 2009年6月18日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两国签订了一份关于共同开发海洋资源的条约,该条约在签订时完全符合当时的国际强行法规则,但是在两国缔结条约并开始履行义务3个月后,国际社会缔结了一项新的国际强行法规则,而甲乙两国的条约正好与该规则相抵触,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关于此种情况,正确的判断是
A.根据"约定必守"的最高规范,由于甲乙两国的条约缔结于强行法规则之前,条约有效
B.条约自始无效
C.条约自与新的强行法规则发生抵触时起失效
D.失效或继续有效与否由甲乙两国决定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必须符合国际法强行规则。条约缔结后如遇新的强行规则产生时,与该规则抵触者自与新的强行规则发生抵触时起失效并终止。第七十一条 条约因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相抵触而失效之后果 一、条约依第五十三条无效者,当事国应:(甲)尽量消除依据与任何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相抵触之规定所实施行为之后果;及(乙)使彼此关系符合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 二、遇有条约依第六十四条成为无效而终止之情形,条约之终止:(甲)解除当事国继续履行条约之义务;(乙)不影响当事国在条约终止前经由实施条约而产生之任何权利、义务或法律情势,但嗣后此等权利、义务或情势之保持仅以与一般国际法新强制规律不相抵触者为限。 第五十三条 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绝对法)抵触之条约条约在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抵触者无无效。就适用本公约言,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指国家之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律始得更改之规律。 第六十四条 一般国际法新强制规律(绝对法)之产生遇有新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产生时,任何现有条约之与该项规律抵触者即成为无效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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