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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6月19日)

来源:233网校 2009年6月19日
单项选择题
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其效力如何?
A.记载无效,票据依然有效
B.记载无效,票据无效
C.不能一概而定,需要看支票的种类区别对待
D.收款人书面认可的,该记载有效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票据法》第91条: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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