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美国的经济危机以风卷残云之势迅速扫荡整个全球,从房利美等陷入困境、雷曼兄弟宣告破产,到现在的通用公司清算重组,蔓延全球的经济危机愈演愈烈。这场危机不仅仅导致众多个人、企业的纷纷破产,同时也前所未有的导致国家、政府的濒临破产的边缘,比如冰岛、加州政府等等。与此同时也伴随了许多“大鱼吃小鱼”的企业收购案件和国际经济纠纷案件……因此我们应该对经济危机中出现的上述案例进行法理学分析,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进而全面的备考司法考试,做到万事俱备。下面我们逐个分析经济危机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首先便是《破产法》。《破产法》是商法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在以往的司法考试中,他都占据了一定分量的分值。经济危机下的司法考试更是将《破产法》推到了前面,且在该法中涉及的知识点比较多,难度也比较大,非常适合出题,考生应该注意对该法的复习。其中主要的知识点有:破产受理、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及重整、清算程序等等。考生应对其进行重点复习。
企业破产的另外一个对立面是企业兼并,其中涉及《公司法》中的企业收购法律问题、企业的合并和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等等公司法相关问题。
同时经济危机涉及的《商法》的法律问题还有《外商投资企业法》、《证券法》、《海商法》等相关问题,还提请各位考生充分注意其重要性,做好专业理论和社会热点的缜密衔接,做到“来者不惧”,轻松应对今年司法考试中可能出现的相关考题。
相关链接:
司法部关于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司法部关于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