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记载事项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
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予补记
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票据法》第22条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汇票’的宇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因此,收款人名称是必须记载的事项,未记载的汇票无效,C不正确。出票日期也是必须记载的事项,未记载的汇票无效,D正确。《票据法》第23条规定:“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据此,A和B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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