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客观题卷一>卷一模拟题

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9月27日)

来源:233网校 2009年9月27日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中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中国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中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在德国、英国和中国均有营业所。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如何选择确定本案甲公司营业所?
A.以其德国营业所为准
B.以其英国营业所为准来源:考
C.以其中国营业所为准
D.以当事人共同选择的营业所为准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第185条规定:“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营业所时,应以与产生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准。”本题中,甲公司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中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且甲公司在德国、英国和中国均有营业所,可以认定中国营业所为与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法院应选择甲公司中国营业所为本案中的营业所。故本题答案为C。

相关推荐:

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每日一练(9月27日)

2009年司法考试刑事法每日一练(9月27日)

2009年司法考试民事法每日一练(9月27日)

更多推荐:

好东西快收藏,考试大司法站点

司法考试在线考试系统,海量题库!

2009年司法考试远程辅导,热招中!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