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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每日一练(8.8)

来源:233网校 2019年8月8日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某县工商局认定某企业利用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处10万元罚款。该企业不服,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80题,多选)

A. 复议机关应当为该工商局的上一级工商局

B. 申请复议期间为15日

C. 如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该企业向法院起诉,起诉期限为15日

D. 对罚款决定,该企业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本题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行政复议法》第42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据此,《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地方工商局为双重管理的部门,故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县工商局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复议机关可以是上一级工商局,也可以是县政府,故A项错误。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申请复议期间为60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申请复议期间为15日,少于60日,所以此规定无效,仍应是60日。故B项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5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经复议后的起诉期限也是15日,即未作特别规定,故C项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4条,复议前置必须由法律、法规作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未将反不正当竞争的处罚案件规定为复议前置案件,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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