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群826561625|微信群加:ks233wx19
一辆货车翻倒在路边,甲看后,就和乙商量,“我们一起去把车上的货物拿走吧”,甲便与乙将车上的东西拿走,然后各自回家,后来经过估价甲与乙拿走的物品价值6000多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单独构成犯罪
B.乙单独构成犯罪
C.构成共同犯罪
D.不构成犯罪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教唆王某去马路边抢劫,而王某接受教唆后入户抢劫5000元,二人成立抢劫罪的共犯,对“入户抢劫”这一加重情节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B.赵某欠张某的债未还,张某对王某说:“你去问问赵某是否还钱,如果不还,我就关押他的孩子。”王某明知赵某会还钱,但仍然对张某说赵某不还,于是张某关押的赵某的孩子。张某、王某均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直接正犯
C.张某教唆王某说:“赵某是坏人,你将这个毒药给他喝。”王某听成了:“赵某是病人,你将这个土药给他喝。”于是王某将毒药递给赵某,赵某喝下后身亡,但王某没有杀人故意。张某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王某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
D.张某为了吓唬仇人赵某,故意将一把没有装子弹的手枪交给帮会手下王某,因手枪没有子弹未能导致赵某死亡。张某的行为属于未遂的教唆犯,不成立犯罪
曹某为重伤苏某,从楼上向苏某投掷石块,第一次未投中,在能够继续向苏某扔石块的情况下,曹某停止了扔石。关于曹某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参考解析: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本题考查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刑法意义上的侵害行为,可以是人体的单个举动或动作,也可以是几个连续举动或动作组成的一个整体行为。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是自动的,行为人在还能够把犯罪进行下去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意图,不再实行侵害,有效地阻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应视为犯罪中止。曹某在能够继续扔石块砸苏某的情况下停止侵害行为,没有发生危害后果,属于犯罪中止,A选项正确,当选。
233网校法考网课助力考生快速掌握法考核心考点,跟着老师的讲课节奏复习备考,轻松取证!点击免费试听>>
热点:
提醒订阅:为帮助法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法考最新内容,关注【233网校法考】公众号,及时给法考生们推送提醒通知!可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