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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模拟题(6月26日)

来源:233网校 2020年6月26日
导读: 含:集团共同犯罪的认定、犯罪未遂、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等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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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集团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不要求一定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因此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主体不一定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对集团成员实施的所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C.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指使其成员实施抢劫行为,该成员在实施抢劫过程中转化为诈骗的,首要分子应当对转化前的犯罪承担责任

D.参与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行为,被执行拘役后又犯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的,由于在监狱表现良好,可以适用缓刑、假释制度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的共犯,主犯与首要分子的关系,缓刑的适用条件,假释的条件。本题考查集团共同犯罪的认定。 A选项,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才成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故不当选。B选项,犯罪集团所犯的罪行不等于犯罪集团成员所犯的全部罪行,成员若单独实施其他犯罪,则不属于犯罪集团所犯的罪行,故不当选。C选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指使其成员实施容易转化的犯罪,如果成员转化犯罪的,首要分子对转化前的犯罪承担责任;而且首要分子至少要对转化前的犯罪承担责任,故当选。D选项,参与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行为,被执行拘役后又犯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的,成立特别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且不得缓刑,也不得假释,故不当选。因此答案为C。

 因朱某不同意离婚,丈夫秦某携带一把手枪回家欲杀害朱某。两人在家碰面后争吵激烈,秦某欲杀朱某,但因是第一次使用手枪,忘记打开手枪保险,未能枪杀朱某。朱某见状后急忙逃出家门。关于秦某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不构成犯罪

D.犯罪未遂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构成,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本题考查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发生行为人所希望的、由行为性质所决定的侵害结果。本题中秦某欲杀朱某,但因为生疏而忘记打开手枪保险,说明秦某的杀人行为已经着手实施,完全具有既遂的可能,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既遂,因此只能认定为犯罪未遂,D选项正确,当选。

  张某与刘某共谋杀害李某,但刘某临时改变主意,并没有前往犯罪地点,最后,张某单独将李某杀害。对张某、刘某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

B.刘某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C.不属于共同犯罪

D.构成共同犯罪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中止的有效性,共同犯罪的客观条件。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刘某虽然没有前往犯罪地点,但是没有阻止张某实施他们预谋的犯罪,也没有向张某表达撤出的意思,所以应当对张某后续独自的杀人结果承担责任。因此,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综上,A、B、C选项错误,不当选;D选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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