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某从事食品销售工作,为了谋取利益,销售一种名为“泡椒鸡爪”的食品,该食品中含有一种配料A,但该食品配料标签上没有载明存在该配料A,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对王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为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不构成犯罪
B.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C.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构成销售假药罪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犯罪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构成要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本题考查具体危险犯。 根据《刑法》第14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属于具体危险犯,而本案没有达到法定的危险程度,故不构成犯罪。因此选项A正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体现的是属人主义原则
B.规定的是法的溯及力
C.规定的是法空间的效力
D.体现的是保护主义原则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属人管辖原则,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保护管辖原则。本题考查法的效力。 A选项,属人主义指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便身在在该国领域内也不适用。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B选项,法的溯及力是指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故本题的规定与溯及力没有关系。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C选项,法的效力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法的空间效力指法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一般适用于一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也可适用于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法的对人效力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本题为对人效力,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 D选项,保护主义指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本题体现的就是保护主义。故D选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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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
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罪刑相适应原则。本题考查罪刑相适应原则。 A选项,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与客观上的罪行轻重与主观上的主观恶性相适应,以期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这是公平正义的体现,与公平正义理念的要求是一致的。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 B选项,只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在量刑之时做到罪刑相适应,罚当其罪,才能实现公平正义。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 C选项,《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据此可知,最高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形下,可以核准法定刑以下的减刑,但是没有赋予最高人民法院将此权力下放到地方法院的权力。故C选项错误,当选。 D选项,公平正义要求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既要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要参考其他社会规范,同时适当考虑人民群众的普遍性情感,既要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又要考虑社会现实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要妥善、恰当地解决法治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局部性、个别性的“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不损害法律权威的前提下,能动地运用法律技术和法律手段,兼顾法理与情理的要求,寻求相关利益的平衡与妥协,使这类特殊问题的解决更趋于实质上的公正。而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既要刑罚均衡,又要根据犯罪人的自身情况确定与之相适应的刑罚,即刑罚个别化,这也体现了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因此,二者并不矛盾。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
4.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 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本题考查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来自于1215年英国大宪章和1628年英国权利请愿书中限制王权的部分,天然地为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国民自由而出现。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和心理强制说,而现代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则是民主主义和保障人权主义。具体而言,在当代社会,各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对犯罪应如何处罚,应由国民来决定,犯罪与刑罚的规定必须体现国民的意志(民主主义);为了保障国民的人权,就必须使国民事先能够预测自己的行为性质与后果,因而就必须事前明确规定犯罪与刑罚(人权主义)。罪刑法定原则主要是对司法者的限制,但是实质的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立法具有明确性以保障公民的行动自由,从而体现对立法者的约束。罪刑法定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宪政原则,体现的是法治在刑事领域的要求。因此,题中四句话表述的内容都是正确的。故D选项正确,当选;ABC选项错误,不当选。
5.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准确的?
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B.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
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罪刑法定同样以此为思想基础
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本题考查罪刑法定原则。 A选项,依法治国的内容是依据已经确定的法律处理国家内部的矛盾和冲突,不得超出法律的范围行使权力。罪刑法定是指依据已经确定的法律来认定和惩罚犯罪,不得超出刑法的规定定罪和量刑。罪刑法定本身就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体现。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 B选项,依法治国的本质是用法律制约权力,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须有法律事先的规定。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司法者严格遵循立法者已经制定的刑法来定罪量刑,不得随意解释法律,更不得随意改变法律的规定。这恰是对司法权力的制约。罪刑法定的实质侧面,又要求立法者必须明确地、正当地规定犯罪和刑罚,不得制定模糊的法律,不得惩罚不值得或者不应该惩罚的事项,不得制定残虐的、不均衡的刑罚。这恰是对立法权力的制约。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 C选项,法律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保证立法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善法”而不是戕害人民利益的“恶法”。依法治国应当依照“善法”治国,对这一目标的实现依赖于立法的民主而非专断。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在我国就体现为人民民主,即立法的内容要体现民意,维护国民的正当价值和利益。故C选项正确,不当选。 D选项,真正的法律是执法者手中的法律。立法无论如何精妙,没有被执行的法律也不能算法律。执法为民应该是执法者依据现在国民对法律的诉求而对法律作出合乎当代价值的解释与适用。但是解释和适用的文本必须是已经确定的法律,否则就是违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就是权力滥用。网民一则不是全体人民,并不一定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二则网民容易为舆论所诱导,并不能作出专业的判断。民主并不是暴民政治,民主也要讲理,也要在事先规定好的法律范围内处理社会矛盾。所以定罪量刑必须是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合乎社会要求和价值的结论,而不是不顾法律的规定,迎合网民的口味。故D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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