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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诉法试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21-04-08 09:25:57

1、下列哪类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A、张、王、李、赵四人共同进行商业诈骗,其中王某不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

B、钱某杀死其前妻孙某,并将尸体肢解后藏于冰箱内达两年之久始被发现,该案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

C、刘某因诽谤罪被指控,他本人及其辩护律师周某对所指控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

D、郑某系哑巴,因涉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美国中央情报局提供三峡工程实施计划图受到刑事指控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本题A选项中四人共同进行商议诈骗,属于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B选项杀人碎尸案属于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D选项中郑某系哑巴,也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只有C选项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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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诉讼中,刘某认罪认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被害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法院依然可以决定适用该程序

B、刘某未与被害人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达成调解或和解协议,不影响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C、法院如果适用速裁程序,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D、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应当按照简易程序重新审理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选项A,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第1款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可知,速裁程序的适用需要被告人同意而非被害人同意。选项A正确。选项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①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②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③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④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⑤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⑥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本案由于刘某未与被害人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所以不能适用速裁程序。选项B错误。选项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1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选项C错误。选项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情形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三节的规定重新审理。又根据《刑诉解释》第368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①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②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③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④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⑤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作出决定之日起计算。可知,本案也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转为普通程序。选项D错误。

3、关于对法庭审理中违反法庭秩序的人员可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情节较轻的,应当警告制止。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进行训诫

B、情节严重的,报经审判长批准后,可以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

C、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可以没收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

D、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应当当庭判决扰乱法庭秩序罪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根据《刑诉解释》第307条的规定,有关人员危害法庭安全或者扰乱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情节较轻的,应当警告制止;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进行训诫;(二)训诫无效的,责令退出法庭;拒不退出的,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三)情节严重的,报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对行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未经许可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者使用即时通讯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的,可以暂扣相关设备及存储介质,删除相关内容。有关人员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通过决定罚款、拘留的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通过决定罚款、拘留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该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日以内,将复议申请、罚款或者拘留决定书和有关事实、证据材料一并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选项A,符合上述条文第1款第1项的规定。选项A正确。选项B,根据上述条文第1款第3项的规定,罚款、拘留的决定需要院长批准。选项B错误。选项C,根据上述条文第1款第4项的规定,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可以“暂扣”而非“没收”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选项C错误。选项D,根据《刑诉解释》第309条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危害法庭安全或者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以及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进入法庭;(二)哄闹、冲击法庭;(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者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选项D错误。

4、某律师在一次法律咨询活动中,对一名前来咨询刑事案件上诉、抗诉问题的市民作出如下解释,请问哪些是错误的?

A、上诉、抗诉可以用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无论以哪一种形式提出,人民法院均应受理。口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笔录

B、被告人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C、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D、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生效之前提起上诉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2条的规定,抗诉只有以抗诉书的形式提出,不能采用口头形式。因此A项说法是错误的。

5、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案件

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

C、裁定终止审理

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要牢记不同的诉讼阶段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不同情形的不同处理方式:在立案阶段的处理方式是不立案,如果属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在侦查阶段的处理方式是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处理方式是不起诉;在审判阶段的处理方式是判决宣告无罪,或者裁定终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解释》)第295条第1款第(9)项进一步作了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因为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这时法院就无须进行审理,直接裁定终止审理。所以C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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