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哪一情形不成立过失犯罪?()
A、甲看守炸药库,某日路人将烟蒂丢人附近草丛致燃,其时甲酒醉酣睡,导致大火蔓延至炸药库引发爆炸
B、甲某日驾车出行,突然有一篮球滚到马路上,甲发现后未降速,仍正常行驶,结果将冲到马路中间捡球的幼童撞死
C、甲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结果前方突然出现逆行车辆,甲刹车不及致两车相撞,逆行车辆内的两人死亡
D、甲与其弟打猎,发现山上草丛中有异动,甲认为是猎物,但其弟隐约听到咳嗽声,提醒可能是人,甲开枪,结果打死一人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考点:过失犯。所谓“管理过失”,是指行为人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或者没有指示他人采取措施,导致危害后果的发生,或者由于自然力或第三人的无过错行为导致损害发生的情形。甲身为炸药库的管理人员,应当尽忠履职,正是由于其醉酒,疏于履行管理义务,导致未能及时发现与扑灭火种,最后引发爆炸,理应成立过失犯罪。A选项错误。信赖原则,意指自己在遵守相应注意义务(如交通规则)的前提下,有权利合理信赖他人也会遵守相应的注意义务,如果因为对方未遵守相应注意义务导致事故后果,则可以免除自己的责任。适用信赖原则的限制条件之一是,如果有明显的征兆表明对方会违反注意义务,此时就不能再行主张可以合理信赖他人会遵守注意义务的要求,从而免除自己的结果预见义务和过失责任。甲发现有球滚到马路中间,任何理性正常人都会预见到紧接着非常有可能有人冲出捡球,所以此时应当减速慢行,注意观察。但甲并未减速,应当不能以信赖原则为由主张豁免其过失责任。B选项错误。任何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车的人,都可以合理信赖不会有人逆行,否则,人人在高速上行车都得尽量放慢速度,如此一来,高速恐变成“低速”,这并非社会之福。因此,甲正常依限速规定行使,出现了逆行车辆,导致发生严重事故后果的,可依照信赖原则免除自己的责任。C选项正确。甲在其弟弟提醒其注意对方可能是人后,就应当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毕竟在未完全确定对方是猎物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打中人。但甲却直接开枪,导致被害人死亡,成立过失犯罪。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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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与乙进行一宗货物买卖,按照约定甲先将货物交给乙,但乙付款时却称所带现金不够,就将自己的一张金卡(信用卡的一种)交给甲用以抵押,后乙携货潜逃,甲到银行使用该金卡时发现是假的,乙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A、信用卡诈骗罪
B、诈骗罪
C、想象竞合犯,以信用卡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择一重处罚
D、以信用卡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并罚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刑法》第196条的相关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利用信用卡诈骗是指:(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3)冒用他人信用卡;(4)恶意透支。使用,是指按照信用卡的通常使用方法。将伪造的信用卡作为真实有效的信用卡予以利用的行为。信用卡的通常功能包括取现、转账、消费和透支功能。如果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作抵押骗取钱财的。构成诈骗罪。本题中,甲用伪造的信用卡作抵押,骗取货物潜逃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而非信用卡诈骗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3、甲、乙、丙三人因不满其老板丁长期对其态度恶劣而且经常拖欠工资,打算绑架丁。他们先拟定了犯罪路线,安排好分工,制订计划。由于甲有前科,在公安机关调查甲以前参与的一起盗窃行为时甲被捕,并且公安机关查出甲、乙、丙三人为绑架制订了周密的计划。对甲、乙、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构成犯罪
B、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是否为犯罪预备以“着手”为判断点,所谓的“着手”即开始实行该犯罪的客观行为或以犯罪对象出现为标志:例如,题中的绑架罪的着手点在于开始实施控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另外,从题中所给案例来看,犯罪对象也并未出现。甲、乙、丙为实施绑架制订犯罪计划以及犯罪后逃避侦查的计划,是为实施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由于计划被公安机关发现以及甲的被捕未能着手实施,是犯罪预备。
4、下列哪项的情形不属于重大立功?
A、检举、揭发某贩卖毒品犯罪分子贩卖海洛因400克的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
B、甲与乙犯故意杀人罪后。甲自动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抓获乙。经查乙是该案主犯
C、甲在同室关押的罪犯欲逃跑时,及时向看守所告发,制止其脱逃的
D、甲检举乙绑架丙并致使其死亡的事实,经查证属实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本题ABD选项均有判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能,因此属于重大立功。而C选项,同室罪犯构成脱逃未遂,不可能判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只属于一般立功,不构成重大立功。因此本题应选C。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下列选项中,关于盗窃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某深夜准备潜入金店,准备大捞一笔,谁知道刚进门就被值班的保安逮个正着,甲某没有偷到任何东西,所以甲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B、乙某2年以内连续盗窃2次,但都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一次是入户盗窃,一次是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乙某构成多次盗窃,所以乙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C、丙某盗窃了残疾人丁某的钱包,盗窃数额差100元才达到当地“数额较大”的标准,所以丙某不可以成立盗窃罪
D、戊某盗窃其母的首饰,首饰价值3000元,戊某盗窃的是其家里的财物,其行为可以不按盗窃罪处理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12条的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照犯罪处理,所以选项A是不正确的,D项是正确的。根据该解释第3条的规定,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选项B中,乙某只有两次盗窃行为,所以说“乙某构成多次盗窃”是错误的。但乙某入户盗窃和扒窃的行为都可以构成盗窃罪。根据该解释第2条的规定,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规定标准的50%确定,所以选项C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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