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系某县日日发物流公司经理,因琐事故意伤害同事乙致乙轻伤,乙到某县公安机关报案.某县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后决定对甲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如果某县公安机关认为对甲不需要拘留、逮捕,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甲到其住所进行讯问
B、如果某县公安机关决定传唤甲,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甲
C、甲面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受到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保护,依法享有申请律师在场的权利
D、侦查人员在讯问甲时,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公安部规定》第198条第4款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A正确。《公安部规定》第199条第3款规定:“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可见,对于在案发“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才能口头传唤,甲不属于在案发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只能凭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进行传唤。B错误。在我国.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确实受到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保护,但不享有讯问时律师在场的权利。C错误。《公安部规定》第208条第1款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本题中,甲涉及轻伤害,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因此不属于“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的情形。D错误。
2022年法考备考免费题库:[章节练习][历年真题][模拟试题]在线刷题、全真机考
2、甲知道乙打算入户盗窃,遂给了乙钥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若乙到现场后用自己携带的工具入户盗窃了他人财物的,甲不成立帮助犯
B、若乙到现场后先用甲提供的钥匙,发现钥匙根本不起作用,于是乙使用自己的钥匙入户盗窃了财物的,甲成立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C、若乙到现场直接用甲提供的钥匙开门窃取财物的,由于甲起到了主要作用,所以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不再认定为帮助犯
D、若乙到现场直接用甲提供的钥匙开门窃取财物的,甲成立盗窃罪既遂犯的帮助犯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A选项错误,甲提供钥匙的行为虽没有提供物理上的帮助,但对乙的盗窃行为提供了心理上的帮助。B选项错误,甲提供钥匙的帮助行为已经着手,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对最终盗窃的结果起到帮助作用,甲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C选项错误,虽然乙利用甲的钥匙盗窃既遂,但甲只对盗窃行为起到了帮助的作用,依然成立帮助犯。D选项正确,乙利用甲的钥匙顺利地进行盗窃,成立盗窃既遂。甲对乙的盗窃行为起到帮助作用,成立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3、下列有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政治文明,是新时期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为一体的法治建设新目标
B、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路径
C、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针
D、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法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中国,是新时期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为一体的法治建设新目标,因此A项错误。其他选项说法都正确。
4、添附是国际法中获得领土的一种方式,下列哪种情况构成国际法中的领土添附?()
A、沿海国在沿海进行围海造田工程
B、在界河一侧进行人工填河使领土扩展
C、在公海上的珊瑚礁上进行人工建设使其浮出水面
D、在公海中通过人工建设而成的岛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添附是指由于自然形成或人造的新土地出现而使得国家领土增加,包括河口三角洲、涨滩等自然添附,也包括围海造田等人工添附。人工添附不能损害他国的利益。只有A是正确的。
5、中华民国民法》是国民政府“六法全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民法典对旧法做了较多修改,有较大的进步,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认定留置权有物权的效力
B、在结婚的法律效力上采用登记制,而不采用仪式制
C、家庭关系上取消嫡子与庶子的区别
D、不再认为妻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六法体系”中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国民政府的民法典在结婚的法律效力上采用仪式制,而不采用登记制。因此,B选项错误。
热点推荐:
2022年法考报名时间和报名入口
0元免费领《法考精编讲义》纸质教辅
2021年法考主观题成绩公布时间
课程强推【钻石无忧班】零基础首选:主客观一体全面升级,陈飞、张宇琛、张进德等讲师齐聚授课>>点击查看
微信搜索【ks233wx19】加233网校法考学霸君好友享受专业报考答疑,扫码进2022年法考备考交流群,免费领取备考资料与志同道合考友共同进步:
扫码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