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初中生甲(15周岁)为买革果手机在同学面前攀比,通过QQ群找乙去出卖自己的肾脏。最后乙花3万元将甲一颗肾脏摘取并卖出,乙未收取任何中介费,将全部所得款交给甲,甲用该钱款买得最新款手机。乙的行为仅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B、某女大学生甲看到厕所中的收购卵子的小广告,为迅速得到钱财,联系广告上的乙出售了自己一颗卵子,得到4000元。乙收购卵子的行为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C、某医院太平间看管人员甲,秘密建立了一个器官买卖交易所,专门从太平间挑选合适的尸体,摘取器官卖给迫切需要器官移植的病患及其家属,进而从中获取利益。甲的行为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D、医生甲欺骗乙说将其肝脏捐献给乙的好友丙,实际上捐献给乙的仇人丁。甲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A项错误。乙的行为同时触犯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与故意伤害罪。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即使经过未成年人同意。也成立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甲并未出现死亡结果。故乙的行为同时触犯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与故意伤害罪,从一重罪处罚。B项错误。乙的行为不属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犯罪对象是人体器官,但卵子不属于人体器官。《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采用狭义的器官定义,仅将器官限定在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的范围内。张明楷教授认为,本罪所指器官可以进而理解为一旦丧失会严重侵害被害人的身体健康的人体组织集合体。包括角膜、皮肤、肢体、骨头等,而血液、骨髓、脂肪、细胞等则不属于器官范围。单个卵子是一种生殖细胞,无法形成集合体。无论采用狭义说还是广义说都难以将其定义为人体器官。勉强将其解释为器官已超越人体器官的语义边界,属于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类推解释,组织出卖卵子的行为不宜适用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C项错误。甲的行为成立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对象是活人的器官,而本题中,医院太平间看管人员甲只是利用尸体的器官进行交易,不属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犯罪对象。根据《刑法》第234条之一的第3款规定,甲的行为应当以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定罪处罚。D项正确。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乙虽然承诺了,但属于被骗的承诺,其方向错误,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综上,D项当选。
2022年法考备考免费题库:[章节练习][历年真题][模拟试题]在线刷题、全真机考
2、冯某来到某珠宝店,以买金项链为名,诱使营业员将金项链交其手中,戴在脖子上,让营业员拿—个镜子。但假装审视,并询问站在柜台里面的营业员是否好看。营业员回答很好看。冯某说那就要了,遂趁营业员不备,戴走迅速逃离。冯某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侵占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冯某试戴的时候,项链并没有转移占有,仍是营业员在占有,冯某将他人占有之物脱离控制据为己有,构成盗窃罪,C项正确。A项错误,冯某不构成诈骗罪,因为营业员并没有处分项链,项链仍为营业员在占有。冯某也不构成抢夺罪,B项错误,因为转移占有的方式比较平和,没有暴力。冯某也不构成侵占罪,D项错误,因为项链仍为营业员在占有,是他人占有之物。
3、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周建平在广州注册成立了广州化探商务调查有限公司,并在此后多次以该公司网页为平台,搜集、购买他人电话清单、身份资料等信息转卖牟利。周建平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B、被告人孙银东接堂他人的委托,采用偷拍、偷录、跟踪等方式获取被调查人的手机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个人信息,并将获得的信息加价出售给委托人,从中获利人民币1万余元。孙银东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C、2009年3月至12月间,时任北京京驰天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运维部经理的被告人谢新冲。利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授予其所在公司开展手机定位业务的权限,先后多次为他人提供的90余个手机号码进行定位,非法获利人民币9万元。被告人谢新冲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D、A原系某市宽带公司的技术经理,其跳槽至他处后,通过原公司内部朋友获得公司宽带服务器后台账号,通过账号其筛选出大量超过3个月以上未使用的宽带账号。后A又通过后台账号修改之前筛选所得宽带帐号,并将修改后的宽带账号予以低价售卖,获利1万余元。A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A项正确。B项正确。本项中被告人使用偷拍、偷录、跟踪等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C项正确。当公民从事某些活动不希望被他人获悉时,因其所处具体方位与所从事的活动之间具有直接联系,一旦被他人获悉,其所从事的活动也就相当程度被暴露,损害其利益,故其所处具体位置就具有明显的隐私性和权益性,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D项错误。实务中,大量的行为人通过不法手段获取其他公民在网络上所注册使用的账号密码,如QQ号、邮箱账户密码等,这些账户的共同特点是∶除账户本身的数字符号外,账户内往往还记载或者能反映出注册人的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换言之这些账号最终都指向具体的个人。但在本项中,行为人获取的是宽带上网账号由字母组成,行为人获取账号密码后,只是获得了宽带的使用权,并无法获知该账号所有人的其他信息,更无法将这些账号与特定公民个人进行对应。因此,对这些账号的非法获取可能涉嫌其他侵犯财产类、破坏计算机信息管理类犯罪,但不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4、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构,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经国院批准,可以设立行政公署
B、地方各级政府服从上级政府的领导,向上一级政府负责和报告工作
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D、市辖区的政府本级人大批准可设立若干街道办,作为派出机关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A项错误,省自治区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地区行政公署,市辖区政府无权申请设立。B项正确。C项错误,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D项错误,县级市、市辖区政府经上一级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街道办。
5、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
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其他地区利益
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
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A项,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包括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故A错误。B项,明确地方事权,是为了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而不是牺牲其他地区利益。故B错误。D项,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行政机关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故D错误。C项正确。
热点推荐:
2022年法考报名时间和报名入口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0元免费领《法考精编讲义》纸质教辅
课程强推【钻石无忧班】零基础首选:主客观一体全面升级,陈飞、张宇琛、张进德等讲师齐聚授课>>点击查看
微信搜索【ks233wx19】加233网校法考学霸君好友享受专业报考答疑,扫码进2022年法考备考交流群,免费领取备考资料与志同道合考友共同进步:
扫码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