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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客观题《卷一》模拟题及答案⑧

来源:233网校 2022-03-23 00:00:00

2022年法考客观题《卷一》模拟题及答案⑧

备战法考时,刷题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只听课看书但是不做题巩固,很难通过“天下第一考”。233网校精选2022年法考模拟试题突破法考重难点,一起来检测学习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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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宪法》和《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为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B、全国人大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C、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D、对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故A项正确。根据《国家安全法》笫3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故B项正确。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故C项正确。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8条规定:“对可能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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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法院决定对张某强制医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对强制医疗决定申请复议

B、申请复议的时间为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

C、复议期间可以暂停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

D、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1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刑诉解释》第642条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第二日起五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据此,A项正确;B项错误,应为5日以内;C项错误,复议期间应为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刑诉解释》第643条规定:“对不服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以内,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复议决定:(一)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二)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撤销原决定;(三)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撤销原决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据此,D项正确。

3、刑事诉讼中关于适用简易程序,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若检察院未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法院则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

B、由于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决定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C、由于被告人对定罪量刑问题无异议,法庭在宣布辩论终结后,直接进行宣判

D、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翻供,不承认犯罪,法院决定按照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刑诉解释》第35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在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时,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其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并在开庭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对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依照前款规定处理;不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由此可见,适用简易程序只需法院和被告方同意,无须检察院同意。检察院只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权力。故A项表述错误,当选。《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本案中王某因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最低为10年,因此本案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B选项表述错误,当选。《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C项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因此C项表述错误,当选。《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因此,D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

4、大毛和二毛是邻居,大毛发现二毛私自篡改公用电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威胁到邻居用电安全,遂向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举报,街道办事处认为二毛的行为不存在安全问题迟迟不予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大毛对街道办事处不予处理自己举报事项的行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B、大毛对街道办事处不予处理自己举报事项的行为不得提起行政复议

C、街道办事处的行为属于不作为违法

D、大毛举报二毛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行诉法解释》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一)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二)在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四)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涉及其合法权益的;(五)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投诉,具有处理投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六)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在本案中,大毛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有履行管理职责的作为义务,而举报人在这种情形下也具有原告资格,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然也就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5、下列对于法的渊源的各种说法的评价,正确的有:()甲:(1)英美法系国家法的正式渊源主要是判例法,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正式渊源只有制定法;(2)正式渊源的效力高于非正式渊源,因此,对于一个法律事项,二者同时存在时必须适用法的正式渊源。乙:(1)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2)政策是我国法律的一个重要渊源,可以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丙:(1)我国不实行判例法制度;(2)在特殊情况下,即使有正式法源,也可以适用非正式法源。丁:(1)生效的国际条约都构成我国的正式法的渊源;(2)近代以来西方国家法的渊源,在英美法系国家只有判例法,而大陆法系国家只有制定法。

A、甲(1)错误,丙(2)正确

B、甲(2)正确,乙(1)错误

C、乙(2)错误,丁(1)错误

D、丙(1)正确,丁(2)正确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我国分属于不同的法域,不能说是大陆法系国家,我国法的正式渊源包括制定法和习惯法,因此甲(1)错误。如果正式渊源不能为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提供合理依据,可以适用非正式渊源,因此甲(2)错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法的制定机关不同而作出的分类,因此乙(1)错误。政策是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可以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因此乙(2)正确。判例属于我国非正式法律渊源,但我国不实行判例法制度,因此丙(1)正确。解决法律问题时,正式法源具有优先适用性,但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实现个案的正义,即使有正式法源,也可以适用非正式法源,因此丙(2)正确。国际条约成为我国法的正式渊源的前提是我国参加或者承认,因此丁(1)错误。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法律渊源都是既有制定法又有判例法,因此丁(2)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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