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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客观卷一模拟题目及答案(一)

来源:233网校 2022-05-07 09:43:16

2022年法考客观卷一模拟题目及答案(一)

2022年法考备考刷题非常重要,233网校精选法考模拟题目,一起来检测学习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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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王因故意杀人罪被G省H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没有上诉,H市检察院未抗诉,下列对该案处理的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H市中级法院应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G省高级法院复核,G省高级法院在复核时可以讯问张某

B、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该案时,应当进行全面审查

C、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该案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该案时,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场所当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并当面讯问小王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①《高法解释》第423条第1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认为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依据此法条可知,A项的错误有两处:第一,不是“3日内”,而是“10日内”报请复核;第二,G省高级法院在复核时“应当”而不是“可以”讯问小王,因为《高法解释》第423条第2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②《高法解释》第427条第1款规定:“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一)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二)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四)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五)有无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六)诉讼程序是否合法;(七)应当审查的其他情况。”本题B项中“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该案时,应当进行全面审查”这一说法是正确的。③本题C项的错误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不需要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无须派员出庭。④D项的错误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但不需要当面讯问。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前提是“辩护律师提要求”,并且,当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或者地方人民法院办公场所进行。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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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张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交付执行前,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保外就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在决定监外执行前,由法院负责组织对张某进行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

B、法院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前,应当征求检察院的意见

C、检察院对监外执行的意见和监外执行的决定,均有权提出书面意见

D、监外执行期间,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收监执行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现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现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解释》第1款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因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依法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的,有关病情诊断、妊娠检査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由人民法院负责组织进行。故A项表述正确。②《高法解释》第515条第2款,人民法院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前,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故B项表述正确。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66、267条的规定,检察院对监外执行的意见和监外执行的决定,均是以提出书面意见的方式监督。故C项表述正确。④《刑事诉讼法》第268条第2款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故D项的错误在于,小张在交付执行前由法院决定监外执行,则由法院作出收监决定。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3、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说法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B、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C、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D、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A、B、C、选项正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合理行政的要求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D选项错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程序正当的要求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4、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市交通局为了论证专车问题是否应当予以处罚,咨询了有关专家并进行了论证,哒哒公司对论证结论不满意,提起行政诉讼

B、市环保局督促区环保局应当对雾霾问题积极履责,张某对督促行为提起诉讼

C、市政府针对张某的信访事项作出的交办行为,张某对交办行为提起诉讼

D、某企业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许可证予以注销.该企业不服而起诉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1)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不必然对外影响权利义务,不可诉,所以,A选项不选。(2)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属于内部行为,不可诉,所以,B选项不选。(3)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未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构成新的影响,不可诉,所以,C选项不选。(4)注销许可证是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构成影响的具有可诉性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D选项当选。

5、关于犯罪未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了婴儿张某后,通过电话向其父张大某勒索财物,但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甲只好将张某送回。甲属于绑架罪未遂

B、乙欲盗汽车,向刘某借得盗车钥匙。但在乙盗车之前,刘某将钥匙要回,乙用其他方法将车盗走。乙属于盗窃罪既遂,刘某属于盗窃罪的未遂

C、丙将自己刚出生的婴儿以1万元卖给朱某。第二天,因担心婴儿的安全丙又从朱某处将婴儿抱回。丙属于拐卖儿童罪的未遂

D、丁在商场将一条金项链放在自己的胸罩里迅速逃离,慌乱中在商场内摔倒,金项链被摔出,被路人捡走。丁属于盗窃罪的既遂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A选项,由于甲已经实际控制了婴儿张某,之后的行为都算是既遂犯罪的酌定情节,甲成立的是绑架罪既遂。A选项错误,不当选。B选项,帮助犯消除自己物理上的影响,如果是在正犯着手之前消除的,属于犯罪的预备;如果是在正犯着手之后消除的,属于犯罪的未遂,故刘某的行为属于盗窃罪的预备。B选项错误,不当选。C选项,由于丙以1万元的价格将婴儿卖给朱某,已经使婴儿处于朱某的管理控制之下,因此丙已经成立拐卖儿童罪的既遂。C选项错误,不当选。D选项,金项链已经处于丁的管理控制之下,丁已经构成盗窃罪的既遂。D选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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