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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客观《卷一》模拟题目及答案(十)

来源:233网校 2022-05-25 00:00:01

2022年法考客观《卷一》模拟题目及答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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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网校精选2022年法考模拟试题给同学们刷题练习,一起来完成今日的刷题打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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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每题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2018年5月2日区公安分局以张某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由将其刑事拘留,5月10日,区检察院批准逮捕。6月20日区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张某不服,提起上诉,7月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7月10日,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张某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本案赔偿义务机关是一审法院

B、本案赔偿的期限范围是5月2日至7月10日

C、若张某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不服可以向其上一级机关提起复议1次

D、若张某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A项正确,不当选。《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一审判决有罪,二审发回重审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重审无罪赔偿,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一)原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二)重审期间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三)人民检察院在重审期间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或者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本案中,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因而赔偿义务机关是一审法院。B项错误,当选。《刑事赔偿解释》第5条规定:“对公民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违法刑事拘留:(一)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采取拘留措施的;(二)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采取拘留措施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违法刑事拘留的人身自由赔偿金自拘留之日起计算。”可见,刑事拘留的赔偿情形有两种:一是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定的,二是程序和条件合法,但是超过了拘留期限,最后又被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本案中,对张某的拘留首先并没有违反程序规定,其次也没有超过刑事拘留的期限,尽管最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拘留这一期间是不应当赔偿的,所以,赔偿的期限范围应该是从5月10日到7月10日。C项、D项错误,当选。《国家赔偿法》第2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可见,在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时不存在复议程序,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同时,在刑事司法赔偿程序中,也不存在行政诉讼的救济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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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属于行政协议的是:

A、甲市政府与A公司签订的城市污水处理协议

B、乙市政府与王大锤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等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C、丙市政府与B公司签订的硫铁矿釆矿权出让协议

D、三个市政府签订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合作协议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三)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四)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五)符合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六)其他行政协议。”A选项属于(一),B选项属于(二),C选项属于(三),均属于行政协议。故ABC选项正确,当选。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因行政机关订立的下列协议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行政机关之间因公务协助等事由而订立的协议;(二)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订立的劳动人事协议。”D选项属于因公务协助签订的内部协议,不是行政协议。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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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其他人身犯罪,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甲系某偏远山村中一已婚男子,但其妻子久久不能怀孕,遂从人贩子处买到一名已婚女子乙。乙明确告甲她是有夫之妇,甲无动于衷,靠关系在当地民政局与乙办理结婚手续。甲、乙均构成重婚罪

B、甲系某地一名警察,某日下班回家后发现一名男子乙正在和自己妻子暧昧,遂对乙使用暴力,将乙绑在;子上,逼其承认与自己老婆有染。在乙承认有染后,甲将乙扭送至派出所处理。甲构成刑讯逼供罪

C、甲是某地煤矿老板,准备开采煤矿,需要大量劳动力。乙是其好友,明知甲在煤矿上会限制劳动者自由强迫劳动,仍主动帮忙招募运送人员到甲的煤矿上。后送至煤矿时发现煤矿因手续问题被停业整顿,该被招募的人员只要返回。乙的行为构成强迫劳动罪

D、男方洪某因向邻村女方余某求婚被拒绝,洪某纠集同村多人强制将女方拉到自己家中,强迫余某与自己完成结婚仪式。洪某的行为成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A项错误。甲构成重婚罪,乙不构成犯罪。甲明知乙已经结婚,仍然执意与乙领结婚证,甲的行为成立重婚罪。乙系客观条件所迫,被拐卖后再婚的,不以重婚罪论处。B项错误。甲不构成刑讯逼供罪。甲虽然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对乙实施了捆绑、逼迫其做不法行为的陈述,但是其并不是出于职务之便,即其并未利用司法职权。C项错误。乙的行为不构成强迫劳动罪。《刑法》第244条第2款系提示性规定,需要遵行共犯从属性说,当实行犯没实行行为,帮助犯也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对于协助强迫劳动类型的犯罪,如果被害人没有被他人强迫劳动的,由于没有侵害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对乙的行为就不应以强迫劳动罪论处。D项正确。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中的干涉婚姻自由包括强制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这里的"某人"包括行为人与第三者。本题中,洪某暴力强迫余某与自己结婚,应以本罪论处。综上,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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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在法治实践中,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密切结合、有机统一。A项正确。法治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善于运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去指导法治的具体运用,把法律的实施和适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结合起来,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B项正确。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式来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D项正确。要充分发挥依法治国方略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大作用就需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不断创新社会管理。要在深刻把握社会运行的规律和特征的基础上,探索用法律手段强化社会管理的方式和方法,特别是针对社会管理领域中的重点人群、重点活动、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建立起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与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解决社会纠纷的大调解格局和体系。因此,C项错误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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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董某为谋取市场竞争优势,雇佣谢某,多次以同一账号大量购买智齿科技南京公司淘宝网店铺的商品,致使该公司店铺被淘宝公司认定为虚假交易刷销量,并对其搜索降权,这严重影响该公司正常经营。经审计,该公司因被搜索降权,影响经营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为人民币13264.29元。董某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B、甲从网上购买伪基站组件预谋买卖伪基站牟利,经鉴定缴获的伪基站能发射标准基站频段范围内的射频信号,具有接收短信,能够阻断部分手机接入G网基站的功能。甲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C、甲仅出于非法牟利的目的,而非向制造、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贩卖药品,在未取得经营药品资质的情况下,明知"地西洋注射液"为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仍伪造相关资料购买并销售。甲构成非法经营罪

D、张某与他人合伙成立个体企业某龙骨厂,因某龙骨厂系小规模纳税人,无法为购货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张某遂以他人开办的鑫源公司名义对外签订销售合同,购货单位均将货款汇入鑫源公司账户,鑫源公司为购货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共53张,价税合计4565441元,税额651458元。张某无罪。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A项正确。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报复和从中获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通过损害被害单位商业信誉的方式破坏被害单位生产经营的行为,被害单位因行为人的行为遭受了10万元以上的损失,且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失间存在因果关系,其行为符合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犯罪构成,应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定罪处罚。B项正确。甲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其行为扰乱了市场管理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来源于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C项正确。甲违反有关药品管理规定、非法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毒瘾的精神药物,且没有证据证明其以制造毒品或者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为目的,扰乱市场秩序,以非法经营罪定罪。D项正确。张某借用其他企业名义为自己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虽不符合当时的税收法律规定,但张某不具有偷逃税收的目的,其行为未对国家造成税收损失,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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