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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刑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试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22-07-08 18: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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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明知自己感染新冠肺炎,隐瞒不报,故意搭乘回国的飞机,导致多人感染,甲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乙出于毁坏车辆,以达到帮助别人修车、守车获取劳务费之目的,抱了两个分别约80公斤和20公斤的石头放置在公路路面上。当晚23时许,何某驾车途经此地,汽车撞在被告人放置的石头上,致左前轮爆裂,车辆失控冲下公路西侧的防洪沟内,造成车内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0561.1元。乙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丙为了组织恐怖活动培训,已经联系了讲授人员与参加人员,或者准备了培训场所的,丙的行为构成准备恐怖犯罪活动罪的犯罪预备

D.丁醉酒驾车将他人撞成重伤,逃离事故现场,后被害人死亡,经査丁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尸检结果判断不出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可能在肇事之后马上死亡,也可能在数小时后死亡,对丁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是具体危险犯,而第115条的规定是结果犯。如果没有出现危害结果,但符合第114条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应当适用第114条,而不能认定为第115条的未遂。

对于第115条规定的结果,行为人可以持故意,也可以持过失心态。2020年2月6日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①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因此,A正确。

B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不构成兜底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B错误。

C属于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本身的犯罪预备,C正确。

在无法判断行为人的逃离行为是否耽误了救助时,只能推定没有耽误救助,故不属于逃逸致人死亡,D错误。

2、以下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有:()

A.甲系新冠肺炎患者,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B.乙行为人吸毒后驾车造成重大伤亡

C.丙从疫区回乡,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其居家隔离,丙觉得自己身体健康,多次外出聚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

D.丁和男友吵架,凌晨3点从5楼窗户将男友的手机扔了出去,砸死流浪猫1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A当选,如果侵害的对象是特定的,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司法解释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B当选,该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C当选,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330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D当选,本案构成高空抛物罪,没有达到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程度,所以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甲卖迷药,明知乙将使用迷药进行犯罪活动,仍然教乙迷药的使用方法等知识,乙用迷药迷倒丙后拿走了财物,后乙多次使用该迷药实施犯罪行为,关于甲的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该行为会导致乙实施不特定的犯罪

B.甲的行为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出售迷药的行为不会危害公共安全

C.乙的行为成立抢劫罪

D.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的帮助犯,亦触犯了传授犯罪方法罪,属于想象竞合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即犯罪行为可能侵害的对象或造成的后果无法估计且难以控制,行为造成的侵害对象或危险及实害结果可能随时增加或扩大。本案中,乙使用迷药实施抢劫等犯罪行为,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甲出售迷药的行为也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因此,甲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A项错误,B项正确。

乙使用迷药迷倒丙后取走财物的行为,属于以暴力、胁迫之外的“其他方法”排除被害人的反抗,成立抢劫罪,C项正确。

甲帮助乙实施该行为,成立抢劫罪的共犯(帮助犯),甲向乙传授如何“迷倒”他人进而取得财物的方法,亦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属于想象竞合。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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