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克考试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刷题!从备考到考试都离不开做题,考前刻意训练自己的做题思路和做题时间,做好充分的准备,考场上才能得心应手。一起来完成今日的刷题打卡吧:
1、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巡视员王某某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由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关于王某某的二级巡视员,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属于公务员领导职务
B、属于公务员职级
C、属于公务员级别
D、不属于公务员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17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公务员法》第19条第2款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因此,王某某的二级巡视员属于公务员的职级。故B选项正确。
2、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包括正在执行和已经执行完毕的判决、裁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申诉人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案外人和经当事人授权的近亲属
B、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处理
C、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D、开庭审理再审案件,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也要出庭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刑诉解释》第451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由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与案件的结局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他们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权利。因此当事人近亲属不必经过授权就能申诉。A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55条规定:“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向原审人民法院审查的(注意:只能审查不能处理),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注意:如是死刑案件,则核准法院视为终审法院)。B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57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依据谁启动再审,谁来决定采取强制措施。C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68条规定,开庭审理再审案件,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不出庭不影响审理的,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D选项错误。
3、关于行政法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务院制定某个经济类行政法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
B、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的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即可向社会公布C、行政法规可以委托有关专家进行起草
D、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报国务院决定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只有制定政治类的行政法规才均要及时上报党中央,制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类的行政法规,只有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行政法规,才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或者行政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A选项错误。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的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注意不可直接向社会公布,也不是仅经过国务院批准后就可以公布,还需要党中央批准。B选项错误。起草专业性较强的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所以,C选项表述符合科学立法的要求,正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制度、方针政策、管理体制、权限分工等有不同意见的,经过充分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部门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及国务院法制机构的意见及时报国务院领导协调,或者报国务院决定。D选项有两处错误:第一。不能直接上报国务院,经过充分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才可以上报:第不一定必须上报国务院决定,还可以及时报国务院领导协调。D选项错误。
4、阿宝向区市监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区市监局工作人员发现阿宝递交的材料系伪造。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市监局应当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B、市监局应该给予阿宝警告处罚
C、阿宝3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D、市监局应当撤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吊销许可证是当事人在合法取得许可后,从事了许可证所禁止的活动,构成严重违法,行政机关因此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本题中,阿宝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存在吊销的问题,故A选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78条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可知,阿宝通过递交伪造的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处罚,故B选项正确。如果申请人已经取得的许可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禁止3年内申请该许可。如果申请人在许可审查过程中就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且申请的该项许可系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则禁止1年内申请该许可。本案中阿宝尚在申请许可的过程中被发现伪造申请材料,因此是1年内而不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故C选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2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阿宝还没有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存在撤销经营许可证的问题,故D选项错误。
5、下列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某造纸厂向市水利局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市水利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该厂不服而起诉
B、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李某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李某认为通知内容违法而起诉
C、化肥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D、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向一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不服而起诉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处分性的含义为“必然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这里的“影响”,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维度,主观上有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目的,客观上产生了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效果,处分性的影响一定要“主客观相统一”。某造纸厂向市水利局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市水利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这个不予许可的决定剥夺了当事人获得许可,从事该许可活动的机会,影响了相对人造纸厂的权利义务,因此A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准备性、部分性行政行为是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进行的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比如,交通处罚告知书、行政许可材料补正通知书和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催告行为。在行政许可领域,也存在大量的准备性行政行为,比如,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材料补正通知、不予听证通知等,这些尚在酝酿中的行政行为,不具有最终性,不必然影响权利义务,一般不可诉。只有等整个许可程序完结,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时才可以起诉。行政机关只是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又没有确定性地拒绝当事人的许可申请,所以,B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化肥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遭到拒绝,该拒绝行为侵犯了要求公开这些特定信息的居民的知情权,处分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于该行政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信息公开之诉。C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向一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撤回许可证是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满足具体行政行为特定性(对象为该公司)、处分性(撤回后当事人无法继续使用该片土地)、外部性(该公司与国土局没有任何内部关系)和行政性的四大特性,应当属于受案范围。D项属于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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