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广泛性、平等性、现实性和一致性四大特点。
广泛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享有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主体非常广泛;二是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范围非常广泛。
平等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民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二是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现实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现实性;二是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既有物质保障又有法律保障,是可以实现的。
一致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是一致的;二是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互相结合的;三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相辅相成。